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珠宝中AB馆 |
|
120分钟 |
¥ 0.00 |
乳胶中心 |
|
120分钟 |
¥ 0.00 |
蛇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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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推荐自费套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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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1.银川/中转地/普吉往返机票,泰国当地旅游空调车
2.全程入住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住宿;如预订三人间, 以加床形式安排。
3.报价包含景点首道门票 (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
4.行程中所列餐食, 自由活动期间餐费自理、如遇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
5.旅行社责任保险及境外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65 岁以上老人建议自行购买国际紧急救援险 SOS, 旅 行社不承担此项费用) ;
费用不包含
1.泰国当地导游服务费150 元/人
2.护照费、卫检、台风、交通延误变更或因罢工等一切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
离团费、行程之外的自费节目、私人消费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境外人员服务小费(如:床头小费 , 行李费等) ;
3.如因游客滞留境外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4.当地私人性质的消费(如当地交通费,洗衣,电话,酒水,购物,酒店床头小费,拉行李服务员 小费等私人开支);
5.因罢工、台风、交通延误或变更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6.转机及候机的用餐自理;
7.航空公司收取的行李超重费;
8.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我司领队有权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如客人坚持已见,产生单房差1000元 /人全程, 所增加费用自理;
9.65 岁以上老人+300/人,18岁以下小孩不占床+500/人,占床+1000/人(12岁以上必须占床)境外 规定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参团说明
(1)70岁(含)以上的老人参团的,须有一名亲友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参团的,须由监护人签署参团申明。
(3)身孕周期在24周(含)以上的孕妇,不得参团;身孕周期在24周以下的,须有一名家属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产品说明:中国国旅所属“国旅假期”产品分为:品质之旅、大众假期、联合假期。品质之旅、大众假期为中国国旅独立成团产品;联合假期为与其他旅行社联合发团产品。
3.交通说明:
(1)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经济舱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包机、火车包列、包船产品所乘交通工具为预先包位,一旦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出票,如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我社将全额扣除包机(火车包列、包船)票款,请您报名时认真考虑。飞行时间、车程、船程等为预计参考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附加费等价格,请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价。
4.住宿说明:
(1)凡是旅游主管部门评定的星级酒店,我社均按酒店星级标准进行标注。
(2)对于没有参与星级评定的部分酒店,为便于选择旅游产品,我社酌情直接参照国内外主流酒店预订网站(如携程、艺龙、booking等)的用户网评标准,如5钻(豪华型)、4钻(高档型)、3钻(舒适型)、2钻(经济型及以下)等,并用“赞”进行酒店等级标注。酒店等级标注仅表明在酒店可获得的舒适度,标注等级高的酒店一般会提供更高的舒适度和更完备的设施。酒店的地点、当地市场行情或者其他情况,都会影响到等级标注;相同的等级标注对于不同的城市乃至酒店,会有不同的实际感受。同样等级标注只表示酒店可提供的设施或服务大体相同,但不必然表示完全一致,与实际入住的当地同等级星级酒店标准也略有差别,仅供选择旅游产品时参考。
(3)在旅游旺季或其他特殊原因,凡无法确定准确的住宿场所名称或酒店等级的,我社均填写了参考候选住宿场所名称。但所列酒店名称范围仅供参考,最终以《出团通知》为准,保证酒店同级。
(4)在签署本旅游合同时,因特殊原因,对个别无法确定住宿场所名称、等级的,我社可能会根据旅游产品的具体情况,注明可以确保的入住场所房间类型,如:双方标准间;双人大床房等。
(5)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一、安全提示
1.境外游览时游客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外活动时,您个人的钱款和其它贵重物品请一定随身携带,不要放在行李寄存处或旅游车内,也不要放在酒店房间里。入住酒店后可将贵重物品存入酒店的保险箱内,但离店时一定要记得取出,酒店不负责客人在客房中贵重物品的安全。在餐厅、商场、酒店大堂、机场等公共场所要格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请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保管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后影响旅程及心情。
2.乘坐交通工具时,钱款、护照和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行李箱中托运;司机不负责巴士上旅客贵重物品的安全,请您在离车时不要把贵重物品遗留在座位上,保险公司对现金是不投保的。
3.在整个旅行过程中,请随身携带我公司发给您的行程及紧急联络通讯录(联系方式详见出团通知书),万一发生迷路、与团队走散或其他紧急情况,请您不要着急,并及时与我们北京总部、欧洲负责接待的旅行社及导游取得联系。
二、签证和销签提示
1.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此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签证费、送签保险费、送签服务费、机票相关费用、酒店取消费等)。
2.使馆是否采纳或相信客人提供的材料,我公司无法干涉。关于签证申请材料:不论签证通过与否,各国使馆除退回护照以及相关证件原件以外,通常不退回其他申请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书、户籍居住或夫妻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等),请您特别注意!
3.部分国家签证申请过程中,使馆将会根据客人的材料情况,抽查客人前往使馆面试,或者在客人回国后抽查部分客人本人前往使馆面试销签,面试费用自理。面试销签关系到使馆是否给予游客良好的记录,请您作好思想准备,予以配合。(使馆一般会在旅行团回国前一天通知旅行社,由旅行社通知游客。)
4.销签时间一般为15天左右,旺季时间更长,具体时间长度取决于使馆的工作进度。对于个别客人因后续出国需要提前取出销签护照的要求我公司不能保证实现。
5.团队返回后,请务必将护照及返程登机牌的原件交于领队统一办理销签手续(其中登机牌原件递送进领馆后是不予退还的,如您需要换取航空公司的积分,可在机场换取登机牌时同时办理)。
三、境外法规及风俗提示
(请根据各国家文化风俗习惯描述)
四、健康情况及保险提示
1.游客出行前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
2.我社建议游客在出行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和购买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或旅行境外救援保险。
五、综合提示
1.我社通常在出团前1-2个工作日召开行前说明会,请关注网站通知。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2.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会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游客意见表》是我们判定旅游团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您如实填写《游客意见表》,感谢您留下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服务。
签证材料
1.护照原件(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及足够的空白页),请保证客人护照至少有3页空白页,并且护 照有效期超过7个月。否则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客人拒绝登机、拒绝入境,所有产生的损失本社概不 负责。
2.2014 年 6 月开始,泰国政府规定持旅游签证入泰游客会抽查个人携带现金不少于 2 万 泰铢/人, 约人民币 4000 元/人(儿童无需准备,但是家长和监护人必须持有相应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