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土特产 |
硒土特产 |
9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必消:二选一 |
必消:二选一 A线:宜昌+荆州 299元 B线:宜昌+神农架 499元 |
60分钟 |
¥ 499.00 |
费用包含
专列空调火车硬(软)卧,当地空调旅游大巴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行程中所列用餐(放弃用餐,餐费不退),其中升级3餐当地特色餐;
经济型酒店双标间(独卫、彩电、空调、热水),产生单男单女,由旅行社安排三人间,如果游客不愿意住三人间则由游客自行补足房差; 参考酒店如下:
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含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必消:二选一
A线:宜昌+荆州 299元
B线:宜昌+神农架 499元
额外门票需自理:
60岁以下699元/人
60-69岁473元/人
70岁以上130元/人每人
景交:195元/人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一、费用及差价说明
1.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税价格,我社保留调整销售价格及向客人收取差价的权利。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本产品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游客,中国大陆以外有意参团的游客,在认可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产品要求补齐差价,此差价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差价。
2.儿童价格标准:
(1)儿童价格通常适用于2-12岁,包含行程内儿童机票(包机产品儿童机票同成人)、当地正餐费、旅游车费、导游服务费、当地门票(船票、索道、景区内用车)等;价格不含当地住宿费(不占床的儿童不含酒店内早餐)。
(2)各国对儿童价格的年龄认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公司保留对儿童价格年龄认定进行调整的权力。
(3)占床儿童与成人同价。
3.客人参团后退团产生取消费:以合同或定金协议条款为准。
二、服务标准说明
1.行程说明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社保留对行程顺序及参观景点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行程中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首道门票。
(3)如遇景点临时关门,或景点由于临时活动安排在特定时间段中无法安排正常游览,在不影响其他行程中游览项目的前提下,我公司将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或换为同等价值门票的景点入内参观,或者退还游客该景点门票费用。
(4)自由活动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5)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6)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游客须按违约标准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2.酒店说明
(1)境外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酒店星级评判标准,不是所有酒店都纳入到该国的评判体系中。有些酒店由于具备当地特色,通常不参加该国政府的星级评定,因而没有星级的挂牌。但是这类酒店都具备等同于行程中指定同星级的设施标准和接待能力。
(2)团队报价按双人标准间,即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报名客人,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如境外出现同住客人因无法相互适应生活习惯等原因引起的要求换住及单住要求,我公司将视可行性安排,但增加的费用需由客人承担。
(4)如因团队遇展会或大型活动等原因导致酒店房间紧张,可能临时调整住宿城市。
3.交通说明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4.用餐说明
(1)团队中式餐标为十人一桌,六(五)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2)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具体以行程公布为准。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温馨提示
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有效身份证件:参团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游客自行承担责任;购票前请主动出示可以享受门票优惠的证件,如残疾证等,如因证件不全导致优惠政策无法享受的,游客自行负责。
2、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癫痫、有过中风病史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旅游者应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 够完成旅游活动,若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或自身原因造成突发疾病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本人或第三人受伤或死亡的,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
和急救药品;活动中注意保护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财务。如有特殊病史,请报名时如实说
明,并向医生确认您的身体能够完成此次的旅游活动。虽然专列上有配备医护人员,但主要是处理行程中的临时小疾病;并且专列条件有限,不能将配备的医护人员作为您的全部医疗保障。
3、专列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专列具体开行时间、停靠站上下客站、日期、编组定员、运行路线、抵离时间以铁路部门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12306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4、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5、根据客人体力和精力的不同,部分景区设有方便客人观光的景区小交通(如索道、环保车、电瓶车等),可自由自愿选择,具体价格以景区政策为准!
6、以上行程作为旅游合同内容或附件。专列具体开行时间、运行路线、抵离时间以铁路部门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 因专列政策或者组团人数使专列未能成行,则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专列开行日期前15日内退团需收取专列火车票损失:硬卧收损失800元,软卧收损失1400元。
7、因游客自身健康原因免责说明:本次专列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8、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9、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它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客人出行前自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
10、行程调整:大型旅游专列为避免拥挤,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按照现收的门票费用退给游客。
11、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