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厦门鼓浪屿轮渡+老院子风情园 +永定土楼 |
推荐自费项目:厦门鼓浪屿轮渡+老院子风情园 +永定土楼+3 正特色餐+车导服务费=打 包 优惠价 298 元 (大小同价, 无优免退) |
30分钟 |
¥ 298.00 |
费用包含
大交通:银川-南昌往返经济舱
用餐:7早3正(含武夷山茶宴、平潭小海鲜、姜母鸭风味餐、海鲜大咖餐、客家风味餐)不用不退。;
酒店:全程入住经济型酒店(不含住宿的不退房差,福建提倡节能环保、酒店不含一次性洗漱用品,请自备!福建省空调不制热、所以到 11 月后空调都是不开放、特别备注:望客人理解!)标间或大床,不提供自然单间,请带上身份证以便登记入住(单人房差580元/人)
交通:当地空调旅游用车(福建省内用车均需要套团,无法保障使用同一车辆)。;
景点:景点首道门票。旅行社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有权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任何年龄不再享受门票优惠政策,没有任何退费。
成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小童须持户口本原件或者出生证原件。否则不予登岛!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服务:持证导游服务。
1.2M 以下儿童,原则上只含当地旅游车位、正餐半餐、导游服务。暂不含当地住宿、门票和早餐等,若产生届时费用另行核定!
费用不包含
1、报名系单数,我社无法安排三人间、加床、拼住时产生的单房差。
2、因天气原因导致交通延误、故障等人力不可抗因素所致的其他额外费用。
3、所入住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收费电视、饮品、小饰品等个人消费。
4、行程备注外其他正餐不含,需要可自理或导游统一代订!
小交通:
武夷山环保车 85 元必交
鼓浪屿耳麦 20 元/人必交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因入住宾馆登记需要,所有游客须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出票,若客人提供身份证件有误,自行退改签,损失自负。
2、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景点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我社只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景点的协议差价,行程中赠送的景点及项目不做退费依据。
3、行程中的各景点游览时间以及各城市之间的乘车时间只作为参考,如遇旅游旺季,某些景点可能出现等待现象,敬请谅解,导游会对行程游览做出合理安排,确保游客充分的游览时间。
4、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
5、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6、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游客意见单”的信息对接待质量进行考核。我社处理游客投诉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若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回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
7、此行程内容、火车车次时间仅作参考,均以我社出团通知书为准,出团通知书通常在出团前1-2天提供。
8、我社对本行程具有最终解释权。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全损
温馨提示
1. 出行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2. 我社保留在景点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行程顺序的权利
3. 因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性、军事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交通延误或滞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造成行程时间延误或增加费用,游客自付,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只负责退门票的协议价。
4. 行程中注明“自由活动”期间客人需注意财产人身安全,自由活动期间安全责任客人自负;
5. 此团为综合包价产品,所有证件均不退费;
6. 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疾病等原因不能随团前行,需书面申请并经领队、导游签字同意,如未经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团,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承担责任。旅游行程中外出游玩请结伴同行。
7.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和民族习俗,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他人,以礼待人。
8. 未成年人参加旅游活动,须事先征得旅行社同意,并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出游。监护人负责未成年人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9、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各地宾馆设施均有差异,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
10、客人在旅游过程中认真填写当地旅游意见单,回团后如有投诉本社以客人所签意见单为准。
1.报名前请提前来电确认位置,行程中大交通班次及时间仅供参考,不作为协议要求,具体以实际出票为准。
2.团队出发前临时取消,需按照铁道部或航司规定收取退票费+当地车位损600元/人。
3.关于人少不成团的相关约定及承诺:本团最低成团人数为20 人,如果少于20人我社将在出发提前 3-7 天通知旅游者,届时游客可自愿选择退团(100%退还全部团款)或选择延期参加下一个旅游团;而由于人少不成团造成的游客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忌讳或者必须此日期出行的诸位游客,请报名时谨慎考虑!
4.由于航空公司班次变更、延误、取消造成的行程变更、取消或额外产生的费用,我社不予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根据实际天气、路况、景区人流量等,在景点不减少的条件下,我社有权利对游玩时间、车程游览顺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6.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海啸、泥石流、瘟疫、暴乱、罢工、军事活动等)或不可规责于双方的事情发生(如:天气、路况等发生较恶劣变化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等)致使行程无法正常完成的,我社不予承担责任。(关于疫情:因突发疫情或政府管控措施变更及升级的,致使行程无法正常完成的责任或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7.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所带物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遗失和损坏,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行程中服务站、卫生间附近所设购物点,非我社安排,若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情况,我社不承担责任。
9.我社不接待怀孕妇女或身体健康不适宜旅游的客人参团,凡隐瞒怀孕事实或身体健康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10.老年人出行参照《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执行:60→69 周岁签《安全责任书》;70→74 周岁签《安全责任书》+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近 3 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75周岁以上不予报名。
11.请客人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等结团意见材料,如有问题或投诉,我社一律在当地为客人协调解决,回团后一切投诉将依据《游客意见单》位准。
12.餐饮、酒店及旅游巴士等资源均为提前支付订金,如因个人原因临时取消的(出团前一周内)或中途退团的,造成的资源空置费用相应扣除。
13.关于单人报名产生单房差的相关规定:单人报名我社尽量帮助客人拼住,但是如果确实拼住不了,则请游客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个人房差,否则请您退团!我社拒绝因为拒缴房差而产生的各类投诉!
14.60 岁以上参团游客必须提供老年证、身份证,否则产生的门票差价客人自行承担!
15.以上报价按照旅行社折扣价格核算后,老年人优惠门票差价已经在报价中返还游客,故我社不再退还任何门票差价!
16.其他相关证件使用说明:如持伪造证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17.以上各年龄段报价必须以身份证上的实际周岁年龄为准,由于各景区查的非常严格,故必须足年足月足日。
18.当地旅游大巴,我社均按照年龄具体排车座顺序,年龄大的靠前排,年龄小的在后排;夫妻出行,以年龄大的一方为准,排在前排,不予以分开;如果人多参团,请告知我社哪两个人是夫妻,否则我社将默认按照年龄安排;出团前三天报名的游客,由于车座已经事先排好,故按照顺序有可能坐在后排,望周知!
19.以上行程及景点我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前后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20.以上游览时间和行车时间为参考时间,具体实际使用时间会略有不同,我社不承担因实际发生时间与参考时间不同而造成的投诉。
21.我社不接受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精神类疾病、行动不便者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旅游团者报名、敬请谅解!其他疾病情况出游请遵医嘱谨慎出行!
22.旅游者需充分了解行程安排、并根据个人身体情况承诺健康和可顺利完成旅行方可报名。
23.一切私人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必须随身携带,绝对不要放在酒店房间,旅游车及托运行李中,如有物品遗失后果自负,与旅行社无关。
24. 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 7 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25.全程所有赠送景点,如若不参加,不退任何费用。
26.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行程、合同一经签订法律效应即刻生效、即代表游客(包含游客代表签订合同情况的全体游客)同意本行程及认同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报名后退团会产生损失、旅游团火车票为实名制团体票不能退改签、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