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列车旅游品质大提升:舒适设备、娱乐休闲、全车适老、全车保障
特别赠送,尽享美食
费用说明
购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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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 |
购物场所(甲方购买物品需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愿消费) 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购物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购物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购物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乙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自愿购物。 地区 名称 购物点的产品 停留时间 温馨提示 乌市或吐鲁番 玉器店、棉花店或者维药店选其一 玉器特产 90分钟 请理性消费、索要票据 喀什 南疆国玉城、和田玉展览馆、艺博园玉城、百玉翔、大漠玉器、西域驼绒、棉花店选其二 玉器特产 各90分钟 请理性消费、索要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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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自费 |
以下所列娱乐项目费用为起始优惠价格(由于淡旺季价格有差异,此价格仅供参考,以景区实际价格为准) 地点 项目 喀纳斯段:五彩滩(含超里程服务费):60岁以下:120;60-64周岁:100;65-69周岁:75;70周岁以上:75 ;图瓦家访:100 ;游船: 120 伊宁段:喀赞其民俗旅游区 258 ;那拉提观光车 150 吐鲁番段:歌舞水果宴 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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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交通】银川-兰州往返火车,往返大交通为空调卧铺专列席位+旅游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辆。(空调硬卧标准为:常规硬卧车厢每隔段6人入住;优享硬卧标准为:常规硬卧车厢每隔段空出上铺,只入住4人)
说明:列车铺位安排原则为1人为中铺;2人为上、下铺或两个中铺;3人为上、中、下铺,依此类推。
【餐饮】全程含餐食8次早餐,22次正餐。用餐标准为:早餐为酒店早餐,北疆正餐餐标25元/人、南疆正餐餐标30元/人。说明:全程餐食为团体用餐安排,不吃不退,敬请谅解!
【住宿】旅游当地双人标准间(彩电、独立卫生间)。如遇单男单女,可拼房安排,因无法拼房或自愿单住的客人,需补单房差。
单房差价格:90元/晚,全程单房差共720元。(注:9月份100元/晚,全程800元)
【导游和服务人员】旅游当地持证导游;全程陪同服务人员。
【保险】团体旅游意外伤害险一份。说明:保额最高20 万元,具体旅游期间出险发生理赔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产生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因客人自身疾病产生的费用请自理,不属保险责任范畴。
【儿童标准】6周岁以下价格:1880元/人,含车费、正餐半餐、司导及综合服务费等。不含列车铺位、酒店住宿及酒店早餐、门票景交。
6周岁以上:同成人标准操作。
【服务约定】
医护随行是指具有医师、护士资格,且临床经验丰富的健康使者在列车上随游客同行。
费用不包含
1、不含列车上用餐及行程中未标明的正餐。
2、全程景区门票不含,依照景区政策游客现补门票,详情参阅《补充协议》参考门票说明。
3、以上【旅游费用包含】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4、个人消费及其他服务费:如酒店押金,单房差或加床费用及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交通费等。
5、独库公路北段穿越费用,自愿选择。
2、此次行程均未含门票,游客根据年龄自行购买(也可导游协助购买)。
以下是此次行程各景点门票收费明细(仅供参考),所有门票价格均按当地景点公布价格执行为准!
景 点 70周岁以上 65-69周岁 60-64周岁 60周岁以下
哈 密 大海道+区间车 30 30 20+30 45+30
回王府+讲解费 5 5 20+5 35+5
十二木卡姆 80 80 80 80
库尔勒 博斯腾湖 0 9 18 18
罗布人村寨 15区间车 18+15区间车 35+15区间车 35+15区间车
库 车 天山神秘大峡谷 0 0 20.5 41
库车王府 0 0 30 55
喀 什 白沙湖 0 0 20 40
清真寺+老城 0 0 15 30
香妃园 45 45 60 120
喀拉库里湖 0 0 23 45
乌鲁木齐 天山天池 30 区间车 30 区间车 48+60 区间车 95+60 区间车
吐鲁番 坎儿井 0 0 20 40
葡萄沟+区间车 13区间车 13区间车 25区间车 25区间车
火焰山 0 0 20 40
阿勒泰 喀纳斯 35 区间车 35 区间车 80+70区间车 160+70区间车
禾木 26 区间车 26 区间车 25+52区间车 50+52区间车
奎 屯 世界魔鬼城 10区间车 10区间车 21+20区间车 42+20区间车
伊 宁 那拉提 12 区间车 12 区间车 48+24 区间车 95+24 区间车
赛里木湖 75 直通车+25 超公里费 75 直通车+25 超公里费 35+75 直通车+25超公里费 70+75 直通车+25超公里费
合 计 401 428 1039.5 1537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出行疾病的患者谢绝参加。说明:游客隐瞒病情产生的相应后果自负,对于病情严重者我社有权于行程进行中劝退或终止合同。
2、70周岁以上游客需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75周岁以上还需直系亲属陪同。
退改规则
1、游客清楚并知悉:铁路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铁路运输组织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原则,如因突发事件或相关部门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线路重线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提前或延期的本社提前7 天通知,如致使旅游专列无法开行的,本社提前5 天通知,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形,经协商后游客同意改期的,旅行社为已出大交通游客报销相关合理的改签费用。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相关部门命令为准!因铁路系统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行车计划变更等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晚点等游客旅游行程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由于旅游专列为包车性质,旅行社需提前支付铁路部门履约保证金、酒店定金等费用,因此关于本专列游客报名后取消规则如下:
(1)收取旅游定金后且在出发前25天以上退团的收取全额定金为损失,但最高不超过总团款20%;
(2)出发日期前15-24天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30%;
(3)出发日期前7-14天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60%;
(4)出发日期前7天以内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80%;
(5)出团当天退团,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以上条款为旅游合同的补充约定,如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约定为准。
温馨提示
3、医护随行是指具有医师、护士资格,且临床经验丰富的健康使者在列车上随游客同行。
4、旅行社具有根据自身销售策略进行会员补贴、促销活动等自主定价及产品优惠的权利,游客报名后可能存在价格差异的问题,根据“自由交易”的原则,如遇此种情形,旅游者无权要求旅行社退还价差,敬请理解!
5、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游客抵达旅游地之后,一切活动听从导游安排;如游客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活动,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我社将收取必要的费用。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准时到集合地、私自外出无法联系等)造成景点及浏览时间有所变动或不能正常进行的,相关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自由活动期间,按行程约定旅行社不再提供司机、导游服务,敬请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7、在行程中如对旅行社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或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络你报名的营业部,以便更好的解决;游客投诉以在旅游地填写的意见单(表)为主要依据。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你务必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表)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8、如遇因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性政策、军事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航空、火车、轮船延误取消滞留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负责退门票协议价;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或取消,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和住房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团队旅游,要有集体观念、时间观念,旅游途中不要私自活动,避免掉队,耽误团队时间。
9、在行程中如游客自行参加当地项目如:潜水、跳伞、滑雪、滑冰、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卡丁车、漂流、骑马等高风险项目的,请根据自身身体健康情况及年纪因素考虑是否参加,本社建议独立出行的未成年人、55 岁以上老年人、有心脏病史及不适合参加以上项目的人群不要参加以上项目,以上项目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如在签约时代表人已签合约或是游客自由自主参加以上项目,视为已全部清楚并完全理解以上项目所存在的风险,由于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伤害均由游客自行负责。
10、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或已经年满80 周岁以上的游客建议不要报名参团,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游客自理!因75 岁以上老年人和3 岁以下的婴儿保险公司不承保或保额将依法调整为正常人群的50%等比例,如此年龄段游客参加旅行团,发生意外情况的将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游客自行承担。
11、我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或多个城市游览顺序,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大雪封山,塞车,罢工,列车等原因,造成专列行程变化(提前或延后结束行程),我社退还未产生的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与内地有一定差距,请团友予以谅解,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13、用房原则:夫妻团员在不影响总用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但若因此而出现单男单女房,导游或领队有权拆分夫妻或安排加床,要求单住的客人请自补单房差。
14、客人在游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则由地接社协助客人入院检查治疗,并按国家法规程序办理相关保险索赔手续。如果在旅游行程中发生财务损害,或者身体受伤,必须在发生地报案和医检,如果游客自感没有问题而主动放弃并游完整个行程,回程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以上情况旅行社均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赔付责任。
其他信息
国内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年 月 日,线路 旅游合同(合同编号: ),以外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行自费活动,因地域景区娱乐项目差异化,为丰富甲方的旅游娱乐活动,但经甲方主动 要求,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娱乐活动,为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请旅游者仔细阅读并签订确认:
一、特别约定:
游客清楚知悉:铁路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铁路运输组织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原则,如因突发事件或铁路部门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线路重线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提前或延期的本社提前3天通知,如致使旅游专列无法开行的,本社提前5天通知,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铁路总公司最终批复为准!因铁路系统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行车计划变更等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晚点等游客旅游行程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参加付费娱乐升级项目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的个性化要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行程中景区配套娱乐设施及项目有明码标价,请游客自愿选择;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另行消费项目,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旅行社对旅游者自愿消费项目不承担责任。
3、团队用餐中涉及加餐及自行点餐请游客按菜单上自己认可并可以接受的价格点菜、自行付费。
4、若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行程变更、人数太少等原因导致其约定项目无法安排时或参加娱乐项目中途受不可抗力因素终止活动的,敬请谅解,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以下所列娱乐项目费用为起始优惠价格(由于淡旺季价格有差异,此价格仅供参考,以景区实际价格为准)
地点 项目 60岁以下 60-64周岁 65-69周岁 70周岁以上
喀纳斯段 五彩滩(含超里程服务费) 120 100 75 75
图瓦家访 100 100 100 100
游船 120 120 120 120
伊宁段 喀赞其民俗旅游区 258 258 258 258
那拉提观光车 150 150 150 150
吐鲁番段 歌舞水果宴 268 268 268 268
三、购物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要求的购物需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进行。
3、您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
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5、在双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尊重游客所享有的自愿、知情和自主选择权进行购物选择,提
醒游客产生购买行为与商家认真确认价格、商品等注意事项。
6、购物场所(甲方购买物品需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愿消费)
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购物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购物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购物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乙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自愿购物。
地区 名称 购物点的产品 停留时间 温馨提示
乌市或
吐鲁番 玉器店、棉花店或者维药店选其一 玉器
特产
90分钟 请理性消
费、索要票据
喀什 南疆国玉城、和田玉展览馆、艺博园玉城、百玉翔、大漠玉器、西域驼绒、棉花店选其二 玉器
特产 各90分钟
四、安全提醒:
1、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积极配合导游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导游安排,跟随导游游览时,注意脚下安全,请不要到“旅游者止步”区域游览。
2、请避免离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提前与导游签定离团证明,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非本社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法定节假日及暑期等旅游旺季,客流量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
象,旅行社将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旅游者积极配合。
4、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审慎参加高危险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骑骆驼、滑沙、沙漠摩托车、悬空滑索等,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或景区提示如:心脑血管患者,高龄人群慎重选择参加。旅游者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活动项目中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及规定,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者因参加高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有风险娱乐项目。
5、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游览时,请注意遵守民族禁忌及风俗习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一
些容易发生险情的地方,切勿前往。
6、游客携带未成年的游客时,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
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7、注意贵重物品的保管,如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旅行社不予赔偿。
四、甲方签署本协议后放弃《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要求乙方退货、退自费项目费用等项权利。提示:请在了解旅游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我已全部知悉并同意以上所有内容)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