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本行程不安排进入购物店, 行程中 2 个景区内有购物 |
本行程不安排进入购物店, 行程中 2 个景区内有购物场所, 不算购物店 |
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必须自费 |
分界洲岛船票 +呀诺达电瓶车 + 槟榔谷电瓶车+ 疍家渔排 赶海 + 综合服务费 |
0分钟 |
¥ 299.00 |
| 推荐自费 |
《三亚千古情》表演 |
120分钟 |
¥ 300.00 |
费用包含
1、大交通:银川—海口往返机票
2、旅游用车: 海南当地空调旅游车 (实行滚动发班, 确保每人一个正座)注: 海南正规 26 座以下旅游车均无行李箱
3、住宿标准: 海口+三亚入住 4 晚携程网评 3 钻酒店, 双人标准间,三亚升级 1 晚携程 4 钻近海酒店, 双人标准间产生单人请自补房差
4、用餐标准: 含: 4 早 5 正 , 早餐为酒店简餐, 不吃不退,正餐餐标升级 40 元/人, 10 人一桌 8 菜一汤, 人数不够, 菜量酌情减少
5、景点门票: 行程中注明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 持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退费赠送景点或项目因时间或天气原因不能前往或自动放弃, 按“不退费用”和“不更换景点”处理!
6、导游服务: 持证导游服务
7、旅游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8、儿童标准: 儿童价格为: 2 岁以上, 1.2 米以下,只含往返机票、当地旅游车费、半价正餐、导游服务费、保险费,不含: 住宿费、门票费
费用不包含
1.单间差。单间差是指旅游者要求独宿一间客房,或因无其他旅游者与之拼住所产生的费用。酒店可能为此类旅游者提供单床或双床房间。
2.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4.依据当地风俗向服务人员支付的小费等(由您酌情自行支付)。
5.不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旅游保险。(温馨提示:中国国旅推荐您至少购买一项旅游保险,购买保险可以为您的旅途提供额外风险保障。)
6.上述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参团说明
(1)70岁(含)以上的老人参团的,须有一名亲友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参团的,须由监护人签署参团申明。
(3)身孕周期在24周(含)以上的孕妇,不得参团;身孕周期在24周以下的,须有一名家属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产品说明:中国国旅所属“国旅假期”产品分为:品质之旅、大众假期、联合假期。品质之旅、大众假期为中国国旅独立成团产品;联合假期为与其他旅行社联合发团产品。
3.交通说明:
(1)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经济舱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包机、火车包列、包船产品所乘交通工具为预先包位,一旦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出票,如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我社将全额扣除包机(火车包列、包船)票款,请您报名时认真考虑。飞行时间、车程、船程等为预计参考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附加费等价格,请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价。
4.住宿说明:
(1)凡是旅游主管部门评定的星级酒店,我社均按酒店星级标准进行标注。
(2)对于没有参与星级评定的部分酒店,为便于选择旅游产品,我社酌情直接参照国内外主流酒店预订网站(如携程、艺龙、booking等)的用户网评标准,如5钻(豪华型)、4钻(高档型)、3钻(舒适型)、2钻(经济型及以下)等,并用“赞”进行酒店等级标注。酒店等级标注仅表明在酒店可获得的舒适度,标注等级高的酒店一般会提供更高的舒适度和更完备的设施。酒店的地点、当地市场行情或者其他情况,都会影响到等级标注;相同的等级标注对于不同的城市乃至酒店,会有不同的实际感受。同样等级标注只表示酒店可提供的设施或服务大体相同,但不必然表示完全一致,与实际入住的当地同等级星级酒店标准也略有差别,仅供选择旅游产品时参考。
(3)在旅游旺季或其他特殊原因,凡无法确定准确的住宿场所名称或酒店等级的,我社均填写了参考候选住宿场所名称。但所列酒店名称范围仅供参考,最终以《出团通知》为准,保证酒店同级。
(4)在签署本旅游合同时,因特殊原因,对个别无法确定住宿场所名称、等级的,我社可能会根据旅游产品的具体情况,注明可以确保的入住场所房间类型,如:双方标准间;双人大床房等。
(5)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1、出行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海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 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 12:00, 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
3、海南饮食口味清淡, 各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 建议您可自带些咸菜或辣椒酱等佐餐。
4、行程中旅游用车由海南省旅游汽车中心统一调度, 保证一人一正座 (26 座以下旅游车无行李箱)。且旅游车队属于政府调度中心统一负责, 不归旅行社管理, 如果遇到司机细节服务不够完美地方, 敬请您谅解。旅游者对车辆及司机服务有投诉请直接向海南旅游车统一调度中心进行投诉, 电话: 0898-66833151。抵达海南前 24 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 (如因航班延误无法抵达等), 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及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约 400 元/人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台风、暴雨、检修等) 或政策性调整 (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全国性娱乐停演等) 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 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 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出游过程中, 如产生退费情况, 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 均不以挂牌价为准。海南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 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 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 敬请谅解;
6、海南气候炎热, 紫外线照射强烈, 雨水充沛, 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雨伞, 尽量穿旅游鞋, 应避免穿皮鞋、高跟鞋。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建议旅游者应自备一些清热、解暑的药或冲剂等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 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海南是著名的海滨旅游胜地, 请自备拖鞋、泳衣泳裤等。
7、请避免离团活动, 如确有需要, 请提前以短信或书面方式通报导游, 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对于存在安全隐患, 治安不理想的地区, 请游客避免前往。 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 避免单独行动。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 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 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 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 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知导游, 记好导游手机号备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贵重物品可寄存在酒店前台保险柜, 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 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 特别是三轮摩托车、街头发小广告者,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8、文明旅游、文明出行, 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 不随意在景区、古迹上乱涂乱画、不乱丢垃圾、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等。很多景区和酒店周边有小摊小贩, 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其讲价还价, 一旦讲好价格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 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 遇事切勿急躁, 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帮助。
9、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 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海南当地, 旅游者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 请尽量在海南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 可在当地备案, 提醒: 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 30 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