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新加坡 珠宝店 |
主营:钻石、天然祖母绿、红、黄、 蓝宝石、手表等。 |
60分钟 |
¥ 0.00 |
| 马来西亚 同庆土特产总汇 |
主营:南洋土产,咖喱粉,饼干,椰子饼,椰子糖,家庭通用药油,千里追风油,豆蔻,清草油,冬革阿里,燕窝等等 |
60分钟 |
¥ 0.00 |
| 马来西亚 舒适 乳胶店 |
主营:各类乳胶制品 |
6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波德申绿湖湾出海、浮潜+升级龙湖虎汇海鲜餐 |
波德申绿湖湾出海、浮潜+升级龙湖虎汇海鲜餐650元/人 |
0分钟 |
¥ 650.00 |
费用包含
交通:全程国际机票、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住宿:酒店(同性两人一房);
景点:行程内所列景点;
用餐:行程内所示餐;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酒店税: 马来西亚旅游税+马来小费,共计110元/人
费用不包含
附加费 :18 周岁及以下占床+1000元/人,不占床+800元/人[12 岁以上必须占床
自费:波德申绿湖湾出海、浮潜+升级龙湖虎汇海鲜餐650元/人
单房差1200元
其它:酒店内所有收费项目客及个人损坏物品赔偿费用, 自由活动期间的所有消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特别说明
1. 出发前三天: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网站的官方免费电子服务提交新加坡入境卡 (SG Arrival Card) 和电子健康声明。
3. 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 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最后出现单人无法拼住,客人需配合我公司 协调,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齐单房差。
4. 团队酒店没有确认床型, (大床双床无法提前保证) 最终以当天酒店安排为准,尽量调整,敬请谅解。
5. 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外出活动请结伴而行,避免发生意外事情;如要参加出海等一 日游活动,请务必选择我司 或正规旅行社的产品,在境外海岛旅游中,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 (例如用低价吸引旅客出海或者参加海上活 动,完成出海或者海上活动后向客人收取更高的费用) ,导致客人蒙受金钱或身体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请在车上、行李托运时不可放贵重物品, 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 自行保管好证件。
7. 行程中客人完全自愿消费,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水上活动及酒店游泳,请各位客人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选择活动,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回酒店以后自行游泳出现问题, 与我公司无关;
9. 我司保留根据实际游览情况对景点、餐食顺序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行程内所有赠送的餐食,取消不予退费。
10. 充电宝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乘机。额定能量超过 100Wh 但不超过 160Wh 的,旅 客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11. 如因不可抗因素 (如航空公司增加燃油附加费及税项、塞车、罢工、台风、国家
旅游局/民航局等政策性原因) 产生 的额外费用或无法完成的赠送项目,我司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温馨提示
1.此行程为参考行程,往返航班根据航空公司情况以及淡旺季有所调整,以最终出团行程和航班为准;
2.请客人在行程过程中听从导游及领队的安排,如私自出行或者在领队及导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参加其他活动,如果发生意外或者产生额外费用,客人须自己承担,与导游、领队及旅行社无关;
3.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及退票;
4.据新旅游法规定如遇地震台风瘟疫罢工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影响旅游行程的,行程不能继续的,原团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如行程可以继续的所产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5.贵重物品(如现金、护照、有效证件、珠宝首饰等)请务必随身携带,自行妥善保管,若丢失,领队可在不影响行程正常进行情况下协助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问题。
6.若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一律以加床或拆分夫妻等方式解决,领队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安排,如要求住单间需补单间差;
7.根据新旅游法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否则旅游社有权利向当地中国使馆报案;
8.老年人出行,请客人根据自身的身体及心理状况与领队及时沟通,以免发生意外。70岁以上老人随团必须有陪同,若无陪同需要由医院开具健康证明以及客人家属签字证明;
9.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10.用餐时间如遇在飞机上则以机餐为准,我社不再另行退餐费。国内8菜1汤,境外7菜1汤,如客人不够用,只可增加白饭。如为自助餐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取用,避免浪费。
11.东南亚各国的旅游服务多实行小费制,给为自己服务的人(例如酒店服务员、按摩师、行李生、门童等)付小费是对其工作的一种肯定及奖励。而且该行为被当地视做一种礼貌,故请和客人说明。
12.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13.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4.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同旅游者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团队在各地如有任何投诉或要求,请务必及时拨打我司相关操作人员电话,以得到圆满的处理,我社以团长及领队或客人所签意见书为准,如有意见请在意见书上注明,并对所签意见书负责,若团队返程后再提出任何意见,我社有权拒绝处理任何投诉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