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金牌领队:银川起止,全程金牌领队陪同,让您玩得放心舒心
星级餐食:多个邮轮豪华自助餐厅、豪华盛宴,海鲜大餐,集结世界风味及亚洲珍馐每日佳肴不重样,
纵享美味;还有限定季节专属美食等你来尝。
精品住宿:装潢豪华的内舱、阳台、海景舱房,让您体验满船清梦压星河的美妙感受
邮轮经典热门打卡地:80 米海上超长天幕穹顶、施华洛世奇水晶楼梯、360度海上乐高乐园等
往返交通:往返动车卧铺,干净舒适,轻松一趟醒来即到达目的地
特别赠送大礼包:
特别赠送:上海半日游,实地领略老上海风情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船票:“荣耀号”游轮船票;
2、游轮港务税费;
3、餐饮:游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餐食;
4、游轮上派对、主题晚会、表演、游戏、比赛等活动(特别注明的收费活动除外);
5、旅行社责任保险;
6、银川上海往返机票经济舱
7、上海一晚住宿+接送
8.邮轮停靠港口岸上景点观光费用199元/人。
特殊价格:
以上价格为双人房每人的价格(单人舱除外)。单人入住双人房按照船票及港务费的 200%的收取,游轮税金及游轮小费仍按一人收取。
费用不包含
1、内舱房、海景房、阳台房、套房:宾客年龄(≥2 周岁):18美金/人/晚。婴儿(<2 周岁)免邮轮服务费;地中海游艇会俱乐部套房:宾客年龄(≥2 周岁)21美金/人/晚。婴儿(<2 周岁)免邮轮服务费;
2、个人旅游意外险(强烈建议购买);
3、游轮上的私人消费(如:WIFI、打电话、洗衣服、购物、酒吧咖啡厅消费、SPA 等);
4、以上服务内容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关于预定:
①预定需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名单。
②确认订单后,需支付 2000 元/人定金至我司账户保留舱位。若逾期未付,我社将视为取消定位。
③船方不接受不满 6 个月(含 6 个月)的婴儿、怀孕接近或超过 24 周(含第24 周)的孕妇报名参团。同
一房间内必须保证有一名游客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谢谢合作!
2、关于签证材料
大陆客人参加去日本的航次:
a)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从返回出发地当日起 6 个月以上有效期) 。此航次办理游轮船
舶观光上陆许可证。如有需要, 个别敏感地区客人可能会要求您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 敬请
谅解。
b) 凡持有日本在留卡/永久居民卡的客人在乘坐游轮入境日本旅游时,须携带护照和在留卡,并通知船上
工作人员其在留或永久居留者身份。若未携带在留卡或未及时通知船上工作人员, 将会导致日本出入境管
理局拒绝该游客的登陆许可,也可能导致在留卡失效。
C)非中国大陆国籍:
客人相关签证事宜需自行确认,港澳台客人须持有效的回乡证或台胞证,外国籍客人须持有再次进入中国
的有效签证,如自备签证,请自行确认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耽误行程!
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
承担! 自由行客人请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3、特殊人士
①孕妇:游轮规定,由于游轮上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故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
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 24 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未超过 24 周的孕妇报名,请提供医生开具的
允许登船的证明并填写健康问讯表,允许登船证明请随身携带,健康问询表请于登船当天在码头填写签字,
并且游轮公司保留拒绝此客人登船的权利。
②年长者/老年宾客:乘坐邮轮的年长者宾客,对于年龄超过 75 岁的宾客登轮,我们建议您随身携带医生
开具的健康证明文件或体检报告,并确保购买了个人境外旅游保险签署免责协议。我们建议行程最好有家
人陪伴,如有慢性病的记得携带常用药品和相关病史报告。
*更多出入境药物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以及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③婴儿:游轮不接受,至游轮启航日未满 6 个月的婴儿的预定申请;
④未成年人:邮轮规定,18 周岁以下的乘客为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登船,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a.与父母亲中至少一位同行方可登船,需与父母亲中至少 1 位同住 1 间舱房。
b.若未与父母同行,则必须与至少 1 名 18 周岁以上的游客同住。同时,须由该未成年游客的父母亲或法
定监护人签署一份《未成年人授权书》 ,申明已授权该未成年游客的出行,并许可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
救护。此许可书与签署人的证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一起,须在办理登船手续
的同时出示给码头的邮轮工作人员。如未能在登船前出示,可能导致被拒绝登船并不予退款或赔款。
退改规则
关于取消:
适用于内舱房、海景房、阳台房、套房:
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 45 天前(含第 45 天)内通知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20%;
开航前 44 天-21天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50%;
航次出发前 20 天之内,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100%;
适用于地中海游艇会俱乐部套房:
航次出发前 120 天之前取消,须支付 1000 元人民币每人;
航次出发前 119 天-90 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25%;
航次出发前 89 天-60 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40%;
航次出发前 59 天-30 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60%;
航次出发前 29 天-15 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80%;
航次出发前 14 天之内,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100%;
温馨提示
1、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旅行辅助人(公司)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意外事件须变更,调整原定
旅游行程的,按《旅游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处理,以上行程仅供参考,请以出发通知行程为准。
2、以上行程的靠岸及离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动,具体以游轮公司发布的具体内容为准。
3、行程中到港城市的描述并非岸上游项目的内容。
4、经停港码头地址仅供参考,须以邮轮实际运营时停靠地址为准。您可在停靠当天邮轮日报上获取详细信息。
5、以上时间均为当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