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行程特色】
1.兰州包机直飞芽庄,4 小时便捷直达,免去中转劳顿之苦
2.越南春卷,牛肉河粉,法棍面包,滴漏咖啡,清淡精致,口味酸甜越式美味;价廉物美的海鲜大餐,尽享舌尖上的越南
3.蓝天白云,海蓝沙白,躺在沙滩椅上享受法式浪漫情调的海岛度假生活
4.专业领队一路随行,让服务更贴心
5.全程精选三星精品酒店 7 晚连住不挪窝
6.全程 0 自费,吃喝玩乐一应俱全,物超所值!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费用包含
1.越式星级酒店双人间 (单男单女请自补房差); 越南所有酒店均不按国内酒店评级标准挂星, 如有对酒店星有级特殊要求的旅客请自行咨询。
2.行程内所列餐食 7 早8 正 (早餐酒店安排越南及西式自助餐, 不吃不退费, 团体午晚餐, 正餐 40 元/人/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部分特殊餐厅十人一桌、六菜一汤, 特色餐除外; 因此为包机产品所有餐食均提前全款下订,客人自愿放弃用餐, 不退任何餐费;
12 岁以下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如产生酒店服务费,客人现付
3.行程内列明参观景点的第一大门票;
4.行程内空调旅游车(当地多为现代、丰田、福特、奔驰等车型, 25 座及以下车型无行李箱);
5.当地司机、 中文导游服务、领队;
6.网络: 大部分酒店无线网络覆盖, 可免费使用。, 如遇特殊酒店, WI FI 需支付费用, 由游客自理。
7.兰州往返越南机票;
8.赠送旅游意外险 (最高保额 30 万), 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当您在旅游过程中 (所有高风险的项目不在保险范围内) 不慎受伤, 请第一时间和
导游联系, 或您直接通知自己的组团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报案, 同时您应该保留所有证据 (可能是照片, 可能是团友或导游的书面说明), 旅行社会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但所有医疗费用, 请您先行垫付, 然后准备好所有发票 (100元以内保险公司不受理), 按照保险公司具体规定向保险公司理赔。
费用不包含
1、越南签证费、税金等杂费 550 元/人
2、私人性质的消费(如交通费, 洗衣, 电话, 酒水,购物等);
3、 因罢工、台风、交通延误或变更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按旅游法执行);
4、行程中需要自付的小费: 房间小费、司机翻译小费、通关小费、 SPA 小费。
5、航空公司的机票及燃油附加费临时加价以及境外大型会议或当地旅游旺季等引起的酒店的临时加价及汇率升幅;
6、行李超重产生的费用;
7、单房差。 因出现单男单女或者客人要求一人一间, 需要支付房差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特别备注: 国际机场航班提前 90 分钟截止换登机牌, 请您准时到达, 如果误机游客自己承担责任。
2、违法事项: 因旅游者自身信用问题或其他不良记录导致无法乘机或限制出境, 所产生费用由客人全权承担, 我社保留进一步追偿损失的权利。
3、特殊地区外籍人事事项: 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者、外籍护照旅游者必须在报名前告知我社, 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参团出发, 需要具备外国人在中国出入境有效签证、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具备本人护照以外, 还需要携带回乡证和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均可报名参团由口岸出入境; 如以上证明客人自身并未携带或证件过期导致的不能在口岸出境, 客人将承担机票及旅行费用的全额损失。
4、签证资料事项: 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护照或签证, 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 或者因其他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出行或影响行程的, 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请仔细检查护照原件是否有 6 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如客人在报名以后发现护照过期, 产生损失将由客人自行承担。越南地区大部分是落地签证, 进入越南境内后请一定保管好签证页, 一旦丢失签证页, 需必须到胡志明或河内我国领馆补办,中途需坐汽车前行, 手续办理缓慢而且非常麻烦。
5、 限制游览事项: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必须子女在知晓行程安排下方可参团, 并签署免责声明, 7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除此之外, 还得提供健康证明 (3 甲及以上医院), 同时告知保额减半; 年龄超过 75 岁不收!
6、未成年人保护: 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 在未成年人要求单独参团的情况下, 必须有其监护人亲自签署合同方可参团, 监护人有义务告之未成年人旅途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注意事项。
7、身体状况事项: 有心脏病、糖尿病、 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等疾病或孕妇, 不能报名参团; 如游客刻意隐瞒 ,发生意外, 我社概不负责。如我社旅游途中发现有以上身体状况者, 可立即终止行程, 并协助旅游者或相关部门提前回国, 所有费用旅游者自理。
8、以上事项: 请游客认真阅读并签字, 旅游者缴费, 视为旅游者已经阅读本行程所有内容。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1、 团队酒店由我司安排, 旺季房源紧张情况下, 我们会安排我们推荐酒店或同级标准, 如指定酒店則一团一议;
2、 甲方签约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 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更提供委托书, 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