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明仕田园竹筏+漓江游船 |
明仕田园竹筏(约50分钟)140元/人+漓江游船(约50分钟) 120元/人=260元/人 |
50分钟 |
¥ 260.00 |
| 印象.刘三姐演出 268元/人 |
印象.刘三姐演出 268元/人 |
120分钟 |
¥ 268.00 |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火车硬卧票;
2.住宿:全程网评2钻酒店双标间含早;
(1)景区用房酒店设施等无法与市区酒店相比,敬请谅解。
3.用餐:7早4正+3特色餐,赠送1餐特色米粉,正餐30元/餐,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足十人酌情安排菜数;不吃不退;
4.用车:全程旅游大巴,一人一正座;
5.导服:全程优秀地接导游服务费用。
购物:土特产超市或景区内及公路服务区内自设商店,不属于购物店范畴。
费用不包含
1.行程内注明的自理费用、不包含费用;
2.单房差费用500元/人;付费景点首道大门票补差:60周岁以下678元/人,60-64周岁555元/人,65-69周岁441元/人,70周岁以上376元/人
特殊证件需导游接团后第一时间给导游,证件真实,门票需要景区现场购票
行程内所列景点门票需要自理明细如下(生日需要精确到日)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 报名前请提前来电确认位置,行程中大交通班次及时间仅供参考,不作为协议要求,具体以实际出票为准。
2. 飞机/火车团队票须出发前一周出票,一经出票无法改签、退票(火车团队票出发前三天内无法退票);飞机/火车散客票根据航司实际出票、退改规则执行出票和退改,退票另加20元/张票务手续费。
3. 餐饮、酒店及旅游巴士等资源均为提前支付订金,如因个人原因临时取消的(出团前一周内)或中途退团的,造成的资源空置费用相应扣除。
4. 由于航空公司或铁路部门班次变更、延误、取消造成的行程变更、取消或额外产生的费用,我社不予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 根据实际天气、路况、景区人流量等,在景点不减少的条件下,我社有权利对游玩时间、车程游览顺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6. 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暴乱、罢工、政府管控、军事活动等)或不可规责于双方的事情发生(如:天气、路况等发生较恶劣变化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等)致使行程无法正常完成的,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7. 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所带物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遗失和损坏,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 行程中服务站、卫生间附近所设购物点,非我社安排,若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情况,我社不承担责任。
9. 我社不接待怀孕妇女或身体健康不适宜旅游的客人参团,凡隐瞒怀孕事实或身体健康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10. 老年人出行参照《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执行:60→69周岁签《安全责任书》;70→74周岁签《安全责任书》+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近3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75周岁以上不予报名。
11. 请客人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等结团意见材料,如有问题或投诉,我社一律在当地为客人协调解决,回团后一切投诉将依据《游客意见单》位准。
退改规则
1. 报名前请提前来电确认位置,行程中大交通班次及时间仅供参考,不作为协议要求,具体以实际出票为准。
2. 飞机/火车团队票须出发前一周出票,一经出票无法改签、退票(火车团队票出发前三天内无法退票);飞机/火车散客票根据航司实际出票、退改规则执行出票和退改,退票另加20元/张票务手续费。
3. 餐饮、酒店及旅游巴士等资源均为提前支付订金,如因个人原因临时取消的(出团前一周内)或中途退团的,造成的资源空置费用相应扣除。
4. 由于航空公司或铁路部门班次变更、延误、取消造成的行程变更、取消或额外产生的费用,我社不予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 根据实际天气、路况、景区人流量等,在景点不减少的条件下,我社有权利对游玩时间、车程游览顺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6. 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暴乱、罢工、政府管控、军事活动等)或不可规责于双方的事情发生(如:天气、路况等发生较恶劣变化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等)致使行程无法正常完成的,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7. 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所带物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遗失和损坏,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 行程中服务站、卫生间附近所设购物点,非我社安排,若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情况,我社不承担责任。
9. 我社不接待怀孕妇女或身体健康不适宜旅游的客人参团,凡隐瞒怀孕事实或身体健康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10. 老年人出行参照《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执行:60→69周岁签《安全责任书》;70→74周岁签《安全责任书》+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近3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75周岁以上不予报名。
11. 请客人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等结团意见材料,如有问题或投诉,我社一律在当地为客人协调解决,回团后一切投诉将依据《游客意见单》位准。
温馨提示
1. 报名前请提前来电确认位置,行程中大交通班次及时间仅供参考,不作为协议要求,具体以实际出票为准。
2. 飞机/火车团队票须出发前一周出票,一经出票无法改签、退票(火车团队票出发前三天内无法退票);飞机/火车散客票根据航司实际出票、退改规则执行出票和退改,退票另加20元/张票务手续费。
3. 餐饮、酒店及旅游巴士等资源均为提前支付订金,如因个人原因临时取消的(出团前一周内)或中途退团的,造成的资源空置费用相应扣除。
4. 由于航空公司或铁路部门班次变更、延误、取消造成的行程变更、取消或额外产生的费用,我社不予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 根据实际天气、路况、景区人流量等,在景点不减少的条件下,我社有权利对游玩时间、车程游览顺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6. 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暴乱、罢工、政府管控、军事活动等)或不可规责于双方的事情发生(如:天气、路况等发生较恶劣变化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等)致使行程无法正常完成的,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7. 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所带物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遗失和损坏,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 行程中服务站、卫生间附近所设购物点,非我社安排,若出现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情况,我社不承担责任。
9. 我社不接待怀孕妇女或身体健康不适宜旅游的客人参团,凡隐瞒怀孕事实或身体健康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10. 老年人出行参照《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执行:60→69周岁签《安全责任书》;70→74周岁签《安全责任书》+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近3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75周岁以上不予报名。
11. 请客人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等结团意见材料,如有问题或投诉,我社一律在当地为客人协调解决,回团后一切投诉将依据《游客意见单》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