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经典旅程】
一次游览首都-阿布扎比、海湾明珠-迪拜、文化之都-沙迦、白沙海滩-阿治曼四大酋长国;
欣赏奢华的卓美亚七星帆船酒店;世界第一高塔哈利法塔、“第八大奇迹”棕榈岛;低调中的奢华谢赫扎伊德清真
寺,“简直是为国王而建的”八星皇宫酒店;
水上的士横渡迪拜湾,前往伊朗小镇参观,在这里您可感受神秘中东的古老与新鲜;
货车公园 Last Exit,灵感来源于美国五十年代的公路文化,穿梭在各种复古货车中,别有一番风味;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行程中所列航班北京起止经济舱团体机票及相关税费;
2. 行程中所列酒店或同类别酒店双人住宿,如遇展会,将调整为同等级别的酒店;
3. 境外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我社有权因实际情况调整旅游用车;
4. 当地餐或中式团餐(六菜一汤,10-12 人一桌,如人数减少,则会根据实际人数做适当调整);(用餐时间在飞机
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5. 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观,景点门票不退);
6. 领队或导游服务;
7. 旅行社责任保险;
8. 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费用不包含
1. 护照费用、签证费用;
2. 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3. 依照旅游业现行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调整分房情况。客人报名时为单男或单女,分房时如产
生自然单间,单间差请客人自理!
4.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5. 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 转候机/火车/船只时用餐;
7. 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8. 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更改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9. 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费用;
10. 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11.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2.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缆车等);
13. 其他行程中以及上述“报价包含”条款中未列明的一切额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服务标准说明:
1. 景点说明: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
2. 行程说明:
(1)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
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 3-3.5 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
下午 15 点前(含 15 点),晚间 21 点前(含 21 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3. 酒店标准:
(1)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2) 非洲中东的四-五星级酒店有一些大堂会比较小,有些酒店楼层不高,有可能没有电梯;
(3) 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
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4)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如历史悠久、如气候较温和等,偶尔会有酒店无空调设备;
(5) 按照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 1.2 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
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 1.2 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4. 退费说明:
(1) 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
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5. 补费说明:
(1) 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2) 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6. 其他说明:质量反馈表,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交回的《客人评议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
求是的原则填写《客人评议表》。
退改规则
1.出境旅游合同补充约定与出境旅游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行前取消条款
行程确认后取消 损失费
团队出发前 30 天~15 天取消行程 游客需支付 50%团款损失(机位定金+酒店损失+签证费)
团队出发前 14 天~8 天取消行程 只退还餐费和景点门票(以实际行程核算具体金额)
团队出发前 7 天~0 天取消行程 扣除全款
(所有取消损失日期如遇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工作日。)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 当您从境外离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您的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唯一凭证。由此造
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2. 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
3. 中东地区与北京时间时差: 四小时(个别国家不同地区也会有时差,均以当地到达时间为准)。
4. 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参照境外地图,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5. 根据国际惯例,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 小时;(如超出服务时间,则应付给司机和导游相应的加班
费)。
6. 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7. 此参考行程和旅游费用,我公司将根据参团人数、航班、签证及目的地国临时变化保留调整的权利。
8. 由于非洲国家国情所致,当地旅游车多为改装车辆,年限较旧且空调制冷差,舒适度远不如发达国家,请见谅!
9. 境外酒店内禁止吸烟(包括阳台)。如违反罚款由客人自行承担。
10. 依照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
11. 全程机票为团队票,任意一段放弃,后续段将自动取消。不退还任何费用。
全程任意一段机票均不可退、改、签。
全程任意一段机票都无法提前确认座位号。
12. 由于航空公司原因或不抗力导致航班临时出现调整,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行李在航空公司托运期间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社可协助游客与航空公司进行交涉,但处
理结果一律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14. 出境时如有贵重物品请及时申报。(请咨询申报处何种物品需要申报)
15. 在境外购买物品请按相关规定及时申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需自行承担。
16. 由于行程紧凑,旅途较疲劳,65 岁以上老人建议提供健康证明并自行增加高额保险。
17. 游客责任:
(1)此团是集体活动,集体出发、集体返回,请遵守时间,任何人不得逾期或滞留不归;
(2)参团旅客,所持护照均为自备因私护照,出入境如遇到因护照引起的问题而影响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包括团费),均由客人自负。
(3)如客人不参加我公司的赠送项目,用餐、门票等费用不退。
(4)旅游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天气等旅行社认为不可控原因,本公司有权增减或更改某些行程和旅游项目;
(5)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政变、罢工、水灾地震、交通意外等所引起的旅游天数和费用的增加,本公司将按
实际情况向旅客予以收费。
(6)请自备签证和境外参团的客人自行检查签证是否符合本行程的要求,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团,本社概不
负责;
(7)所有由我社办理签证的客人回国后需将护照(部分团队还需提供返程登机牌)交于领队销签。
海关入境说明
1.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54 号文件,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 5000 元人
民币以内(含 5000 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 2000 元人民币以内(含
2000 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
20 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 5000 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
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 2000 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
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 年第 7 号》,20 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
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
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4. iPad 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 20 种商品之一,税率为 20%。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04 年第 7 号》,
无论购买 iPad 的价格是否超过 5000 元,都应当缴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
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 5000 元,税率为 20%,因此若在
境外购买一部 iPad 入境,旅客需缴纳 1000 元的税款。
行程外活动的安排:
1. 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在行程时间安排允许、参加人数足够,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旅行
社可根据旅游者实际需要,在旅游者自行支配时间安排附件所列活动。
2. 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主、自愿参加附件所列活动,旅行社绝不强迫。
3. 如旅游者不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如旅游者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须在境外书
面签署附件并交予领队。
4. 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旅游者将根据行程
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其他信息
附加合同补充约定:
1. 出境旅游合同补充约定与出境旅游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 旅游者需在规定的签证资料截至日期前递交符合使馆要求的签证资料。如因旅游者迟延递交导致不能送签或提供
虚假资料(旅行社有权要求旅游者提供社保证明,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旅行社有权拒绝为旅游者递送签证,
所发生的机票及其他已实际产生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3. 旅行社已建议旅游者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
4. 自备签证旅游者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签证的有效性,如旅游者因签证不符合入境国要求未能入境,损失由旅游
者自行承担。
5. 参团的旅游者必须如实告知旅行社,参团旅游者是否有孕妇及残障人士,若旅游者未能在签订合约时告知旅行社,
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风险情况拒绝旅游者参团,已经发生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境外目的地有权拒绝孕妇入境,
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6. 合同及合同补充约定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