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车购 |
|
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自费推荐 |
|
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往返经济舱机票;
机场建设费;
行程内用车;
行程所列景点第一门票;住宿费,餐费;
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境外
全程导游小费
费用不包含
泰国签证费(泰国对持中国护照游客施行免签政策,在此期间入境泰国无需支付 签证费用)
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 超重行李托运费。
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
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 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
给予服务小费(金额 20 铢-100 铢不等)。
导游服务小费,司机小费 100 泰铢,助手小费 100 泰铢。
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泰国移民局对于入泰旅客要求入境时至少携带 20000 铢相当于约 5000 元人民币的现金,移民局有可能抽查旅行社
建议做落地签的客 人准备好此现金,如果因为违反此规定而拒签影响入境,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自费项目安排
来到泰国,一定要充分了解泰国的文化和风情,有着神奇梦幻东方夏威夷之称的芭提雅,是属于世界上最有风情的旅
游天堂,燕窝鱼翅 帝王餐、热带水果无限享用水果园、流星花园拍摄地-富贵黄金屋、泰国精油SPA 等等, 特别是夜
间生活,以及千姿百态的精彩表演是属于当地最具有特色及最吸引人的节目,所以为了使您的行程更加丰富,旅途更
加刺激精 彩。导游特意为您推荐其他的特色自费节目,您可以选择参加,提醒您在参加任何付费项目一旦确认参加并
付费后将无法退款。 所有快艇上岛行程,船家都会推荐客人参加惊险刺激的水上项目,此项目纯属船家行为,不属于
旅行社推荐自费项目范畴,尤其水上活 动都有危险性,旅行社建议客人务必慎重参加;
第二部分:小费习俗
泰国是付小费习惯的国家,请遵照国际惯例,入乡随俗付司机、导游以及其他服务生小费。献花礼是当地好客的表现
,收到献花按惯例 要付 20 铢小费,另外还例如:离开泰国时付给服务的司机和助手一定小费(100 泰铢/人),清
晨离开房间付床头小费20 铢/人小费,骑 大象时付象师 50 铢/人小费,与人妖拍照付 100 铢小费,做按摩后付按摩
师约 100 铢小费等。
第三部分:行程(航班、酒店、餐厅、景点等)变更
报名时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航班、酒店、餐厅和景点等内容为参考行程,导游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
序由于航班时刻 可能发生改变,具体航班时刻以出团通知上标注为准,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旅游项目的前提下,对行
程内容的游览顺序做适当的变更。 行程中安排的国际五星酒店为网评五星,因为东南亚国家并没有类似我国的酒店星
级评判标准,也没有在大堂挂星牌,其评定标准参考 国内外各大网站的评级,本行程中做列国际五星为:携程网评五
钻、或 Booking 或雅高达五星,其标准有时候会比我国酒店评定标准低 壹颗星左右,旅客同意并知晓酒店参考标准
以及酒店入住顺序以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可以在
征得团队 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 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征求意见无法得到 50%以上
成员同意时,出境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
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泰国行程为一次性打包报价,如因不可抗力 导致航班延误或
取消,出境社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
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 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一
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其他约定
1. 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2. 游客在境外不可擅自脱团、分团,不可非法滞留,游客不得提前终止旅游活动。
3. 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旅游个人物品如遗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如护照遗失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团费恕不退还;行程中有乘坐快艇的安排,严禁旅游者坐在快艇
船头,务必穿好救生衣,行程中孕妇避 免乘坐快艇,组团社、船家有权拒绝孕妇本人出海乘坐快艇;超过 50 周岁
老年人,船家也可以拒绝其本人出海乘坐快艇,费用均不退。 如果游客违反此规定造成任何伤害,旅行社不承担任
何责任
4. 出门旅行,团友最好不要携带太贵重的物品,如有必要,请尽量利用酒店供应的保险箱或随身携带,切勿将现金或
贵重物品留在酒店 房间,旅游大巴,以及托运行李中,否则后果自负。如托运中行李损坏和丢失,旅行社应该协助
客人与航空公司协调沟通,但旅行社不 承担行李在航空托运期间造成的损坏等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5. 由于东南亚团队行程中的住宿、餐食、旅游用车、景点门票等都为旅行社整体打包销售,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
放弃游览,景点门 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不退还;游客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加,游客自行
承担;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 机票价格及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由于非组团社原因的当地食、
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辅助服务提供者变更其相关价格 的,游客同意补交差价或接受其他同等级别的住宿、用
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视为对合同变更的有效确认,但组团社应提供相应证明 资料;
6. 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出境社不
承担赔偿责任。
7.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 东南亚流通货币为人民币,团队出发后在境外导游可协助您兑换,境内外汇率差价旅行社无法补偿。建议出入境不
要随身携带大量现 金,现金额度必须在我国海关规定范围内,以免给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 10.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
活 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政府行为。
11.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
车航班晚点、景点临 时不开放。
12.自行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不参加购物、自费项目的期间
以及每日行程开始 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同时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1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根据旅游法第 52 条,旅行社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保密。
退改规则
所有机票,一经付款,即同出票,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 10 天(含 10 天)取消,提出退团,则损失团费全额款。 旅
游者在出境行程中不得脱团,如旅游者强制脱团需付旅行社脱团费用。
温馨提示
补充约定条款(官方规范版)
1. 合同签订与机票预订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旅行社即按行程预订机票、车位、住宿、餐饮、门票等相关服务。旅游者确认:一经出票/预订,相关费用即为实际发生且不可退还的必要费用。
2. 旅游者原因退团
因旅游者个人原因(含但不限于临时有事、工作变动、身体不适、家庭事务等)提出退团、取消行程、放弃部分或全部服务的,均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行社有权扣除已实际发生且不可退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款、车位费、酒店定金、地接费、业务损失费等),剩余款项退还旅游者;若实际损失高于团款总额,超出部分由旅游者承担。
3. 失信人员及自身证件/资格问题
旅游者承诺本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无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情形,所持证件合法有效且符合出行要求。因旅游者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证件无效、资料不实、签证被拒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出行或无法正常行程的,均属旅游者责任,已产生的机票、酒店、地接等全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费用按实际损失扣除。
4. 涉及国内段联运机票,最终联运航班信息以航司批复为准。已配国内联运航班,必须按照顺序乘坐,如第一段不坐后续航班航司自动取消,产生损失客人自行承担,团队机票,出票后不改不退;
5. 涉及中转住宿的以航司申请为准,免费安排,不保证100%能申请到,需要出完票之后申请才能知道是否成功,不能提前提供酒店信息,以及接送信息,需要客人自己到出发地航司柜台咨询办理,以航司柜台答复为准,如申请成功不住不退费;
6. 特别提示
本条款已向旅游者充分提示与说明,旅游者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