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天生三桥出口电瓶车 |
天生三桥出口电瓶车 |
0分钟 |
¥ 15.00 |
费用包含
1、交通:陆地2+1 航空座椅旅游巴士根据实际人数选用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专业司机接送站,视具体
人数安排车型)。
特别说明:如不足10 人(包含10 人)则安排商务车(按实际人数选择车型,驾驶员带队,客人景区内自行
游览)
2、住宿:
(1)重庆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出现自然单间,由客人补足房差);
(2)武隆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出现自然单间,由客人补足房差);
常用酒店参考:(酒店由地接社根据当天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如遇参考酒店客满则换为同等级酒店)
重庆:美仑酒店、威灵顿酒店、君豪酒店、朗利兹酒店、戴斯温德姆酒店、锦怡豪生酒店、维景国际大酒店、
诺富特酒店、华美达安可酒店、奥蓝国际大酒店、华辰国际大酒店、华美达典雅酒店、典雅戴斯国际酒店、港
森国际大酒店、南方君临酒店等
武隆:中科依云酒店、哈希酒店、明宇尚雅酒店,芳草地酒店、新华酒店、荣融金科酒店、酷客部落等
♦酒店住宿:以旅行社具体实际操作安排酒店,敬请理解。
3、门票:天坑三桥+天坑三桥换乘+龙水峡地缝+龙水峡地缝换乘+仙女山+仙女山小火车+乌江画廊游船+轻轨
体验+天台131+1949 红色剧场演出(普通席)。(游客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如未携带补门票差450 元/人);
4、优惠证件:(特价活动优惠套票除外)。
(1)、若持有学生证、60 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 岁(含70 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
人等凭证可能享受更低的优惠门票(由于各景区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以上门票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各景区所
有),导游按旅行社实际折扣价与所持证件优惠价的差额现退。武隆(旺季3-10 月)免票人群退50 元、半票
人群退20 元;武隆(淡季11-2 月)免票人群退30 元、半票人群退10 元;请提前告知导游,优惠部分现场
退费。
(2)、持优惠证件者请出团前告知,以便我社确认所持证件优惠门票,出团当天告知则不能享受证件优惠差
额的退还。
(3)、若因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餐饮:4 早4正餐1 火锅,正餐八菜一汤、9-11 人一桌、不含酒水;(早餐为酒店含早、行程中所含餐不
用不退。备注:早餐为酒店含早,赠送的重庆火锅,如游客不用餐,均不退费用。)
6、导服:中文持证导游服务。导服费15 元/人。10 人以下由驾驶员带队(驾驶员不陪同进景区,无导游服
务)。
7、小孩:1.2 米以下儿童只含旅游车位,导服费(产生门票、住宿、早餐、娱乐等费用均自理);超过1.2 米
以上按成人操作,无任何优惠可退。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费用不包含
费用不含
1、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自愿消费项目:天生三桥出口电瓶车15/人
2、单房差:单房差 元/人(不含住宿退 元/人);如1 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
单房差。
3、其它:
a.行程中景区内讲解费;
b.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c.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
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参团说明
(1)70岁(含)以上的老人参团的,须有一名亲友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参团的,须由监护人签署参团申明。
(3)身孕周期在24周(含)以上的孕妇,不得参团;身孕周期在24周以下的,须有一名家属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产品说明:中国国旅所属“国旅假期”产品分为:品质之旅、大众假期、联合假期。品质之旅、大众假期为中国国旅独立成团产品;联合假期为与其他旅行社联合发团产品。
3.交通说明:
(1)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经济舱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包机、火车包列、包船产品所乘交通工具为预先包位,一旦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出票,如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我社将全额扣除包机(火车包列、包船)票款,请您报名时认真考虑。飞行时间、车程、船程等为预计参考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附加费等价格,请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价。
4.住宿说明:
(1)凡是旅游主管部门评定的星级酒店,我社均按酒店星级标准进行标注。
(2)对于没有参与星级评定的部分酒店,为便于选择旅游产品,我社酌情直接参照国内外主流酒店预订网站(如携程、艺龙、booking等)的用户网评标准,如5钻(豪华型)、4钻(高档型)、3钻(舒适型)、2钻(经济型及以下)等,并用“赞”进行酒店等级标注。酒店等级标注仅表明在酒店可获得的舒适度,标注等级高的酒店一般会提供更高的舒适度和更完备的设施。酒店的地点、当地市场行情或者其他情况,都会影响到等级标注;相同的等级标注对于不同的城市乃至酒店,会有不同的实际感受。同样等级标注只表示酒店可提供的设施或服务大体相同,但不必然表示完全一致,与实际入住的当地同等级星级酒店标准也略有差别,仅供选择旅游产品时参考。
(3)在旅游旺季或其他特殊原因,凡无法确定准确的住宿场所名称或酒店等级的,我社均填写了参考候选住宿场所名称。但所列酒店名称范围仅供参考,最终以《出团通知》为准,保证酒店同级。
(4)在签署本旅游合同时,因特殊原因,对个别无法确定住宿场所名称、等级的,我社可能会根据旅游产品的具体情况,注明可以确保的入住场所房间类型,如:双方标准间;双人大床房等。
(5)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1、所有参加旅行的客人请务必要带个人身份证;重庆住宿实行一人一证;
2、如游客有男女单数,产生自然单间,请自补房差;
3、有慢性病者报名时请注明健康情况,有急性病及传染病者我社不接受报名;
4、以上行程均为散客拼团,行程中所列火车时刻仅供参考,以铁道部当时公布为准;往返火车铺位/座位
根据报名时间随机分配;因游客人数变化较大,故每天的导游或车型都有可能变化,导游联系方式及车牌号较
晚才能确定;但导游会在出发前一天的18:00 左右给游客发短信,21:00 左右会电话通知联系,通知车牌
号码及注意事项;若21:00 以后仍未接到导游电话,请游客速与我社联系,谢谢!
5、所列游览顺序、景点游览时间为正常情况下的计划时间,不包括换乘交通工具的等候时间,不适用于
节假日、旺季景区游客较多的时候,具体视实际游览情况而定;用餐时间不规律,请自备少量干粮。游客请务
必提前十分钟到约定的地点集合乘车,超过约定时间且无法联系上即按合同条款中当天退团处理;车上请相互
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身份证原件及合同请随身携带!景区游客较多,为防止失去联系,请游客一定随身携带
导游或司机的联系电话;我社提供的接送服务因市区交通状况可能会导致部分游客等待时间较长,敬请谅解!
如因我社提供的车辆未能按约定接送站或酒店,导致游客自行打车前往集合地点或酒店,因此发生的打车费用
由我社承担!(游客凭此期间的出租车发票找地接导游直接报销)。
6、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
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
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
7、我社按行程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如遇不可抗力需要调整景点或游览时间,导游会提前向游客做出说明;
游客也请配合导游完成行程,请勿随意行事,以免影响行程;游客如中途离团请务必告知导游并签字确认,离
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团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
误船误车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游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
8、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
需贴身保管。如因自身疏忽发生财物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9、接待质量以在旅游当地游客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务必认真填写,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出现
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地接导游协调。如地接导游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让您满意请及时拨打报名营业点
电话,我社会第一时间处理。旅途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意见单是维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
我们将以此作为客人对我社旅游接待质量的依据之一,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社的接待服务或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在当地及时解决。如在整个行程中都
未有对接待质量方面的反映,返程后再提出对接待质量的投诉,且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社则视为无效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