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接待标准』
1.交 通: 出发地往返经济舱(不含航空险)或火车硬卧;北京当地为空调旅游车 ,一人一座。
2.住 宿 :入住“连锁酒店”(如家、速 8、格林豪泰等同级酒店),入住双人标间/大床房(酒店一般很少或者有的没有标准三人间) , 出现单男单女 , 团友须听从导游安排住房 ,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
住 ,若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 ,客人需当地补房差入住 ,不提供自然单间。
自2020年5月1日起,因环保部门规定,北京的宾馆酒店将不再主动提供牙刷等以往司空见惯的一次性用品。烦请客人自备牙刷、毛巾等个人所需洗漱用品!请谅解!
3.用 餐 :以上行程双飞/单高飞含 5 早 5 正餐 ,单飞含 4 早 5 正餐 ,双卧含 3 早 5 正餐正餐餐标为 40 元/人,八菜一汤 , 10 人一桌 ,不足 10 人时菜数相应减少, 但餐费标准不变。
4. 门 票 :含行程中所列游览景点首道大门票; (此为综合打包行程 所有证件 包括老年证 军官证、 军残证教师证、学生证、导游证等)均不享受门票优惠退费;)
5.导游服务 :当地专业导游服务。
6.所有赠送项目未产生费用不退。
7.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单间差。单间差是指旅游者要求独宿一间客房,或因无其他旅游者与之拼住所产生的费用。酒店可能为此类旅游者提供单床或双床房间。
2.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4.依据当地风俗向服务人员支付的小费等(由您酌情自行支付)。
5.不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旅游保险。(温馨提示:中国国旅推荐您至少购买一项旅游保险,购买保险可以为您的旅途提供额外风险保障。)
6.上述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特别说明』
1、 出团时请务必带上有效身份证件 ,请自备防晒用品 ,晕车药 ,常用的药品(预防感冒,腹泻等疾病)等;贵重物 品随身携带 ,以免丢失 ,请不要在车内吸烟、 吐痰或丢弃垃圾;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 , 自由活动时 ,请结伴出行,不要走的过远 ,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如有财物丢失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以上团种必须跟团来回 ,不可停留。
3、适逢旺季 ,机票升幅较大 ,导致不同日期报名 ,且同团出发的客人 , 团费有较大差异 ,敬请旅客注意。
4、旅客在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 景点等) ,视为自动放弃 ,所交费用
不予退回。
5、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 ,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 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 ,本社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未产生的费用 , 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 ,本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6、此团在指定集合地点有工作人员安排送团 ,旅游目的地安排导游服务 ,但不安排全陪。
7、在北京旅游期间 ,如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 ,未产生费用(如 :餐、 门票、住宿等)一律不退。离团期间安全
问题由客人自理 ,并在离团前签订离团证明 ,如有问题 ,我社将协助解决 ,但不承担责任。
8、请客人保证老人身体健康 ,如旅途中因老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 ,我社概不负责 ,请各游客根据自身情况,自备相应的应急药品。
9、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 ,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
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门票优惠的游客不存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敬请注意!
10、行程当中的特色餐 ,或会根据当时的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南北方饮食习惯不同 , 口味等都可能不同 ,部
分客人可能吃不惯 ,敬请海涵。
11、如您在当地有何不满意之处 ,请立即告知我社 ,所有问题在当地积极协调解决处理为妥;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 ,请旅游者在游览结束之前 ,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游客服务质量反馈单》 ,我社将根据《游客服务质量反馈单》的信息对接待质量进行考核 ,解决投诉以此团大部分游客在当地所签署的〈游客意见反馈单〉为准 ,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以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 ,返回后提
出问题投诉责任自负。
12、特别注明:北京部分景点是政策性开放,或需提前预约,如遇特殊情况不开放,或预约不上,我社有权取消该景点的游览,有费用的则退费用,免费或赠送的景点不产生费用,我司不另作其他补偿。
13、 自由活动时间 ,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如因客人自愿自行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活动 , 出现
任何意外受伤情况 ,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4、意外情况发生时 ,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 ,但游客不予配合而产生的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15、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 ,旅游者在境内、外不准许参与色情场所等其他法律所不允许情况的活动 ,如有前往
者 ,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 ,本公司已作说明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我社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