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鼓浪屿过渡票35+推荐两个闽南特色正餐60+夜色土楼+走进厦 |
自费套餐优惠价:298元/人(含鼓浪屿过渡票35+推荐两个闽南特色正餐60+夜色土楼+走进厦门大学+老院子民俗风情园100+车导服务150) |
120分钟 |
¥ 298.00 |
| 【海上豪华游轮看金门/帆船出海188元/人-推荐第四天】【老 |
【海上游轮看金门/帆船出海188元/人-推荐第四天】【老院子风情园·闽南传奇秀228元/人-推荐第三天】【鼓浪屿蜡像馆88元/人--推荐在鼓浪屿这天】【百年鼓浪屿88元/人--推荐在鼓浪屿这天】【台海战地观光·大小嶝岛288元/人——推荐丝丝甜】【贵族奢享·海上嘉年华体验480元/人】 |
120分钟 |
¥ 300.00 |
费用包含
1、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门票。
2、用车:当地舒适空调旅游用车,一人一正座
3、用餐:7早(早餐酒店提供,不吃不退);正餐2正*餐标25元/人+自费套餐所含餐2正=4正,10人/桌,如我社安排餐厅口味不吻合,可取消用餐,改个人自理)
4、住宿:全程入住当地指定经济型客栈,双人标间/大床,若产生自然单间(单男单女)),请客人补单房差。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具体解释权归保险公司);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6、导服:全程优秀国语导游。
费用不包含
自理小交通:武夷山环保车 85 元
鼓浪屿耳麦20元/人
自费套餐优惠价:298元/人(含鼓浪屿过渡票35+推荐两个闽南特色正餐60+夜色土楼+走进厦门大学+老院子民俗风情园100+车导服务150)
1、行程中客人自由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车,餐,导游)。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他项目。
4、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力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擅自离团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1、请您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导游出团的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通知时间在晚上19:00—22:00。
退改规则
团队机票不退不改
温馨提示
(附件一)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止。
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