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服务标准
【景点】 1、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第二门票/小交通如:接驳车、 电瓶车等);
备注: 全段景点已使用特惠套票;导游证、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记者证等证件不予优免或退费 ,如因客人个人原因中途离团或不参加其中的景点的 ,不予退费。
2、如因景区或政府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原行程内的景点无法游览时,我社则更换同等价位的其他景点。
3、行程中的自费项目均含车辆及导游综合服务费,自费景区的报价有可能与景区门市价有差异,敬请谅解;本产品的自费均不支持网上订票,如客人自行订票请自行前往,我社不负责接送;如需跟我社车辆前往需补齐车费200元/人/景点,请游客自行选择,如抵达景区游客自行买票视为游客主动放弃后续行程。
【住宿】 全程舒适型四钻酒店
【用餐】 含6早
【交通】 15座丰田
【导服】 司兼导
【保险】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请自行购买。
【购物】 景中店不算店,市民超市不算店;
费用不包含
【报价不含】 1.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他服务)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2.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自费选择的项目。
3.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4.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5.个人旅游意外险(请游客自理)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特殊人群】 特殊人群(身疾、失信人、要客等)报名请提前告知、如隐瞒产生一切损失、责任由客人自行承担。
预订须知 1.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签订旅游合同后,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2.此团行程是跟团游,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景点游览顺序可能会根据当地天气情况或其它特殊情况进行调整,但保证景点不减少,时间不压缩。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旅行社经与游客协商同意后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
4.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信仰较多,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部分景区有寺庙古迹,烧香祈福均需要费用,无信仰的游客请跟导游提出,切勿诋毁及辱骂。诸如此类游客自愿消费的情况不算我社安排的自费项目和购物店。请自行斟酌,以免产生费用损失。
5.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行安排活动时间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旅行社有权解除与游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因门票按折扣成本价核算,故老年、学生、教师、军官等证件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客人自动放弃景点不退费用。
7.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8.旅行社对交通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高铁站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9.不同地区因经济不同,旅游中吃、住、行等方面会有各地的差异,无法与沿海大城市相比较,请您理解。
涠洲岛停航补充协议 《涠洲岛停航补充协议》
广西北海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每年 5-10 月为台风多发季,特别是 7-8 月期间,冷热空 气的交流会产生西南风或台风的几率增加,碰到此类恶劣天气或进出港湾船只堵塞航道、军演、封海等人 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航(停航通知以海事局下发涠洲船务公司停航通知为准),以及因暑期旺季 7 月1 日-8 月25 日、以及三月三/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临时报名已超过船票预售期(出发日期小于 10 天属于临时报名)无法按原计划上下岛时,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能退还未发生的相关费用或者建议备选方案如下:
序号 套餐项目 结算
价格 备注
方案 1 写证明退未发生的船票+涠洲岛门票 =398/成人(6-11 岁小孩 199) 其余时间自由活动(期间不含车、餐、导游、 岛上住宿调整为北海市 内酒店)。
398 元
返程后退费
方案 2 红树林+海丝首港+海洋之窗 =538,安排北海市内酒店 优惠价格 398 398 元 无费用增减
方案 3 红树林+海丝首港+赶海 =538,安排北海市内酒店 优惠价格 398 398 元 无费用增减
备注:
1、如客人在自由活动期间跟非我社导游(可能包含无资质野导)参加自费景点或客人自行前往自费景点, 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行程内容与接待标准,同意并遵守旅行社的调整与安排,并以此为合同副本。
甲方签名: 乙方经办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退改规则
游客须知 1.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入住酒店交存宾馆前台,自由活动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否则丢失自负。
2.客人未经带团导游书面同意私自下登山、下水游泳、后果自负。
3.行程在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调整行程/车次/航班/酒店/城市前后时间顺序的权利。客人若因自由活动时间而开钟点房休息,费用由客人自理。
4.参加旅游团队的团员一律不享受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包括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及军官证等);
5.儿童按成人报名参团,门票费用同样不退;赠送项目若因游览时间不足、个人原因等原因导致不能赠送的,我社不退任何费用。
6.70岁以上的老人参团需有直系亲属的陪同和提供健康证明,患病旅行者和孕妇不得参团;因酒店房费均含早餐,如客人自愿放弃不用,费用不退;因餐厅要求最少8人一桌,如在行程中客人原因临时放弃不用,费用不退。
7.游客在当地如有不满意之处,请立即告知我社,所有问题在当地处理;为了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同时也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利益,请您认真填写当地导游所发的旅游反馈表,一旦出现旅游质量问题,我社将依据反馈表进行裁定。
8.根据新旅游法规定,休息店和厕所店购物场所非旅行社指定消费项目,请谨慎选择。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①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②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③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如国家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应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和不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