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酒店:行程内5晚酒店住宿,两人一间;
2.用车:行程内所列景点用车,根据人数安排车型;
3.导游:5人起安排司机+导游两人服务,4人及以下安排司机兼导游服务;
4.用餐:全程5早2正,早餐为酒店早,行程内正餐不吃不退;
5.景点:行程内所列景点的大门票。
6.赠送项目:全程24小时中文微信管家(微领队)服务。
7.交通:杭州曼谷往返经济舱机票。
费用不包含
1.出入境机票、行李费、护照、签证费用;
2.当地核酸检测费用、旅游保险;
3.当地导游服务费(现收¥200元/人);
4.建议礼貌性支付当地司机小费100泰铢和助手小费100泰铢,合计200泰铢;
5.行程标注自理正餐及个人消费,自行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等;
6.如要求单住或单男单女住宿产生单房差费用,全程单房差¥1000元;
7.护照费,签证费,以及因交通延阻、罢工及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额外费用。
8.如需办理泰国个人旅游领馆签证的游客,需自行承担领馆签证费(准确价格可参考签证代办处公布为准)。要预留至少5个工作日入领馆;领馆签证所需资料:护照原件有效期达7个月以上,近三个月内的2张2寸白底彩照,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小孩资料另询。
9.如因游客滞留境外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酒店标准
1晚独家岛屿象雅岛海景别墅或星空泡泡屋
2晚指定曼谷市区精品五钻酒店
2晚指定芭堤雅国际五星连锁中天温德姆酒店
备注:
1、落地散遇单人除团费外统一附加费¥300/人,单人单住另补单房差¥1000/五晚
2、酒店参考标准按照携程或 Agoda 或 Booking 网评标准;
3、本行程为跟团游行程,旅途中游客不允许脱团。游客强行离团,需补离团费 1000元/人/天。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出入境携带证件:
★所有客人出团时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真实有效的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至少二张签证页正反面全都是空白页,检查护照是否有破损或涂改)。港澳台同胞同时携带所有的出入关证件(回乡证,台胞证);
★持非中国籍护照客人需持有多次往返中国的有效签证。自行办理赴泰签证手续,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出入境,客人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包含机票费用,当地接待费用等);
★如自备签证,请检查护照的有效期,及签证有效期,如因护照或签证问题不能如期出发或不能进入目的地国家,其责任与我公司无关,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购物特别注意:根据农业部质检部总局第1712号公告公布的《禁止携带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燕窝禁止携带入境内,但罐头装的燕窝不在禁止携带入境的产品之内。请大家谨慎购买,购买时请问清楚随团领队或导游!另外象牙也是属于非法携带入境的产品,请大家要严格遵守!建议出行前提早熟知相关的海关规定,已做到知法守法。
·行程之外购物场所及游客主动要求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友好商定。
·行程可能涉及到的消费内容和国际惯例需付服务费部分介绍如下:
1、泰段司机可能会在车上售卖当地小纪念品,是当地车公司、当地司机公会,当地导游公会等当地行为,请客人视自己需要自愿选择购买,不属我社安排的规定项目,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2、泰段行程景点中有当地拍照售卖照片及其影像制品等,如果客人需要,检查清楚后谨慎购买,如有质量问题与本社盖不负责。部分价格举例:大皇宫集体照100泰铢,骑大象拍照100泰铢,上船码头拍照150泰铢,龙虎园入口处拍照150泰铢,水上市场入口拍照100泰铢,水上降落伞拍照150泰铢,人妖表演场合影(客人自备像机自己拍照)40泰铢-100泰铢,东方公主号/暹罗公主号人妖合影(客人自备像机自己拍照)50泰铢,大皇宫/阿南达沙玛空皇家御会馆如果服装不符合要求(下身要求男士必须穿长裤,女士必须穿长度超过脚踝的裙子),入口买长围裙100泰铢/条等。
3、泰段行程中涉及当地习惯性支付服务费的部分价格举例:住宿酒店每晚每间20泰铢,泰式SPA、泰式按摩、泰式草药按摩服务费50-100泰铢/人,骑大象50泰铢/象师,乘马车20泰铢/车夫,泛舟之旅100泰铢/船夫等。*因地区及服务性质不同,可事先参考导游意见,再确定具体支付费用*
其他信息
补充约定条款(官方规范版)
1. 合同签订与机票预订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旅行社即按行程预订机票、车位、住宿、餐饮、门票等相关服务。旅游者确认:一经出票/预订,相关费用即为实际发生且不可退还的必要费用。
2. 旅游者原因退团
因旅游者个人原因(含但不限于临时有事、工作变动、身体不适、家庭事务等)提出退团、取消行程、放弃部分或全部服务的,均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行社有权扣除已实际发生且不可退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款、车位费、酒店定金、地接费、业务损失费等),剩余款项退还旅游者;若实际损失高于团款总额,超出部分由旅游者承担。
3. 失信人员及自身证件/资格问题
旅游者承诺本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无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情形,所持证件合法有效且符合出行要求。因旅游者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证件无效、资料不实、签证被拒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出行或无法正常行程的,均属旅游者责任,已产生的机票、酒店、地接等全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费用按实际损失扣除。
4. 涉及国内段联运机票,最终联运航班信息以航司批复为准。已配国内联运航班,必须按照顺序乘坐,如第一段不坐后续航班航司自动取消,产生损失客人自行承担,团队机票,出票后不改不退;
5. 涉及中转住宿的以航司申请为准,免费安排,不保证100%能申请到,需要出完票之后申请才能知道是否成功,不能提前提供酒店信息,以及接送信息,需要客人自己到出发地航司柜台咨询办理,以航司柜台答复为准,如申请成功不住不退费;
6. 特别提示
本条款已向旅游者充分提示与说明,旅游者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