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大交通】:银川往返青岛经济舱机票
【当地交通】:根据人数安排旅游空调大巴车
【住宿】:青岛当地酒店住宿四晚。
【餐饮】:包含游程4早餐,正餐餐标50 含2正餐1烧烤(点菜自付)。
【门票】:含行程中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 。
(不含崂山索道70元/人,如需敬请自理)
【导游】:当地地接导游
【购物安排】:全程无任何购物店
费用不包含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费用。
▲酒店、景区或自由活动时个人消费。
▲酒店退房时间延长、房间设施损坏或污染所导致的酒店费用需自行承担。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参团说明
(1)70岁(含)以上的老人参团的,须有一名亲友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参团的,须由监护人签署参团申明。
(3)身孕周期在24周(含)以上的孕妇,不得参团;身孕周期在24周以下的,须有一名家属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产品说明:中国国旅所属“国旅假期”产品分为:品质之旅、大众假期、联合假期。品质之旅、大众假期为中国国旅独立成团产品;联合假期为与其他旅行社联合发团产品。
3.交通说明:
(1)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经济舱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包机、火车包列、包船产品所乘交通工具为预先包位,一旦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出票,如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我社将全额扣除包机(火车包列、包船)票款,请您报名时认真考虑。飞行时间、车程、船程等为预计参考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附加费等价格,请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价。
4.住宿说明:
(1)凡是旅游主管部门评定的星级酒店,我社均按酒店星级标准进行标注。
(2)对于没有参与星级评定的部分酒店,为便于选择旅游产品,我社酌情直接参照国内外主流酒店预订网站(如携程、艺龙、booking等)的用户网评标准
(3)在旅游旺季或其他特殊原因,凡无法确定准确的住宿场所名称或酒店等级的,我社均填写了住宿场所名称。最终以《出团通知》为准。
(4)在签署本旅游合同时,因特殊原因,对个别无法确定住宿场所名称、等级的,我社可能会根据旅游产品的具体情况,注明可以确保的入住场所房间类型,如:双方标准间;双人大床房等。
(5)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1、出游时请带好身份证,如未带身份证不能操作优惠门票者,门票现补。儿童须携带户口本,否则无法办理入住。单人报名需补房差 元/人;
2、1.2米以下儿童(仅含车位费、导服费,如产生其他费用按实际现收)
3、行程中任何景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游览概不退费;
4、老年朋友出游建议由子女陪同前往,在旅行中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外籍人士及八十岁以上游客不收;
5、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因自己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的,责任请自负;
6、相应退款政策
一、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
(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
(3)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三、大交通损失以具体现实为准;
7、意见反馈单:
请客人务必真实的填写导游质量服务跟踪表,此表为维护权益的凭证,公司处理事务均以意见表内容为依据,不接受与意见表相违背的内容反映,谢谢理解与配合;游过程中,客人如有任何对接待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公司质检及地接负责人员联旅络、反映,以便公司调查核实后及时予以更改及调整,还客人一个舒适满意的旅程,请切勿旅程静言,回程后秋后算账,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