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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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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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交通】丰都名山索道30元/人(自愿消费),三峡大坝电瓶车20元/人(自愿消费) 【推荐项目】石宝寨150元/人,烽烟三国表演290元/人;白帝城252元/人;小小三峡190元/;升船机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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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 |
费用包含
一、【交通】
【陆地段】三峡大坝-宜昌旅游大巴车【根据人数确定车型】。
【三峡段】重庆-三峡大坝为“长江黄金邮轮”游轮。
二、【门票】
丰都鬼城、小三峡、三峡大坝大门票;瞿塘峡、巫峡、西陵峡;【已含门票说明】所有包含景点门票为套票采购,任何证件不享受优惠退费;如临时取消或不游览不退费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涨水、道路封闭等)致使景区关闭,不能游览,门票概不退还,敬请谅解!
三、【餐食】3早5正;【船餐费用说明】包含在船票中,价格不分解,不用不退,请谅解。【用餐方式】除船长见面会为桌餐外,其他餐食均为自助餐。
四、【住宿】船票价格基础房型:二楼(总服务台同层)江景阳台标准间起。游船房卡押金:自付;自退。
五、【导服】普通话持证导游服务
六、【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特别提示】保险公司对 2 岁以下和 70 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强烈建议自费购买旅游意外险。
【小孩】2岁以下儿童(不包含 2岁)不占床按成人价格10%收费。2-12岁(不含12岁)不占床按成人价格50%;占床成人价格75%收费。已满12周岁按成人收费。1大1小出行,小孩必须占床,12周岁以下按成人价格75%收费,12周岁以上按成人收费。
费用不包含
一、【重庆或者武汉返程】重庆或者武汉返程延伸段费用。费用另计,详情咨询客服。
二、【餐饮】行程中没有标注的正餐未含,可咨询旅行管家,选择品尝适合自己的当地美食。
三、【单房差】如果单男或者单女,单房差费用自理。【游船单房差收取方式】按船票75%起收取。
四、【楼层费用】以上价格为游船大堂同层客房价,如需指定高楼层,在高楼层有房间的情况允许下升楼层房间,升级楼层房间费用为150元/人/层。
五、【旅游意外险】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具体购买方式请咨询旅游客服。
六、【景区交通】丰都名山索道30元/人(自愿消费),三峡大坝电瓶车20元/人(自愿消费)
七、【推荐项目】石宝寨150元/人,烽烟三国表演290元/人;白帝城252元/人;小小三峡190元/;升船机290】
(1)游船推荐自费项目根据个人的喜好,自愿参加的原则。自费价格供参考,已游船前台实际价格为准!
(2)价格包含:游船靠泊费、码头过港费、景区门票、导游服务等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参团说明
(1)70岁(含)以上的老人参团的,须有一名亲友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参团的,须由监护人签署参团申明。
(3)身孕周期在24周(含)以上的孕妇,不得参团;身孕周期在24周以下的,须有一名家属陪同并须签署参团申明。
2.产品说明:中国国旅所属“国旅假期”产品分为:品质之旅、大众假期、联合假期。品质之旅、大众假期为中国国旅独立成团产品;联合假期为与其他旅行社联合发团产品。
3.交通说明:
(1)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经济舱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包机、火车包列、包船产品所乘交通工具为预先包位,一旦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出票,如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我社将全额扣除包机(火车包列、包船)票款,请您报名时认真考虑。飞行时间、车程、船程等为预计参考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附加费等价格,请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价。
4.住宿说明:
(1)凡是旅游主管部门评定的星级酒店,我社均按酒店星级标准进行标注。
(2)对于没有参与星级评定的部分酒店,为便于选择旅游产品,我社酌情直接参照国内外主流酒店预订网站(如携程、艺龙、booking等)的用户网评标准,如5钻、4钻、3钻、2钻等,并用“赞”进行酒店等级标注。酒店等级标注仅表明在酒店可获得的舒适度,标注等级高的酒店一般会提供更高的舒适度和更完备的设施。酒店的地点、当地市场行情或者其他情况,都会影响到等级标注;相同的等级标注对于不同的城市乃至酒店,会有不同的实际感受。同样等级标注只表示酒店可提供的设施或服务大体相同,但不必然表示完全一致,与实际入住的当地同等级星级酒店标准也略有差别,仅选择旅游产品时参考。
(3)在旅游旺季或其他特殊原因,凡无法确定准确的住宿场所名称或酒店等级的,我社均填写了参考候选住宿场所名称。但所列酒店名称范围仅参考,最终以《出团通知》为准,保证酒店同档次。
(4)在签署本旅游合同时,因特殊原因,对个别无法确定住宿场所名称、等级的,我社可能会根据旅游产品的具体情况,注明可以确保的入住场所房间类型,如:双方标准间;双人大床房等。
(5)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温馨提示
一、出行通知】旅行社客服会在您出行前一天22:00点前与您确定集合时间及地点,请保持手机畅通,如超时仍未收到,请致电参团旅行社或者订单确认短信中的紧急联系人或拨打电话XXXXX联系。
二、【行程说明】行程时间供参考,具体时间已游船实际抵达时间为准。如遇枯水期、汛期、极端天气、航道管理、三峡大坝维护、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司有权对所停靠的码头、行程景点进行调整,请您配合,谢谢合作。
三、【超载说明】交通法规规定1人1座,严禁超载行驶,我们会按照下单人数准备车位,若临时增加人数务必提前咨询旅行社客服。同行若有免费婴儿必须提前报备,若出现超载,旅行社有权拒绝上车。
四、【集合说明】请贵宾准时到酒店楼下或约定的集合地点等候,如果其他团员等候超过15分钟,我们将会离开,视为您主动放弃当日行程且无费用可退。
五、【中转说明】如遇受极端天气或当长江重庆水位低于4米或者高于18米时,长江海事局会执行交通管制。游船起始(终点)港可能会调往涪陵或者丰都等地,届时游船公司会安排车辆中转旅客,敬请配合。
六、【游船单房差说明】如果报名时候有单男或者单女情况发生,处理【方式一】:可以选择单独住一间房,单房差按成人船票75%收取。【方式二】:可以选择和游船上同性别游客一起拼房,不产生单房差。(但在抵达游船后不同意和其他游客拼房,此时补单房差需按游船前台单房差标准执行,请知晓!)
七、【三峡段全陪收费说明】:旅行团人数16人(含)以上,免1全陪;15-10人团队,全陪按50%收取船票费;9人及以下团队,全陪按客人标准收取全价。【备注:全陪必须为持有全国导游证的中国公民,给予减免优惠,船方视具体载客情况予以安排床位,不确保其标准间床位】。
八、【不可力抗因素】若遇旅游旺季或者天气、道路交通等不可控情况,在不减少游玩内容的原则下,旅行社、向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游览顺序。若不可抗的因素无法前往某处体验,未产生的费用按实际退补,已经预定费用(如:车费、餐费、住宿、导游服务、船票等)不予退还。如造成团队滞留、耽误等情况,地接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处理,但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需游客自理。
九、【离团说明】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旅行计划。由于行程中的景区门票、住宿、餐费、车费等是地接旅行社根据游览人数整体采购,此费用均无法退还,并需签署《离团责任自理书》后离团,离团后所有责任自行负责。
十、【违约说明】因发生不可抗力及商家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订单取消的,不属于商家责任,该事件包括不限于关乎游轮安全问题,游轮浸水或船体、机械部件及固定部件的故障或损坏(承运人经惯常及全面的机械检查仍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港口拥堵及堵塞或其它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反之,买家亦然。
十一、【取消说明】预订成功后,因用户原因取消订单的,费用扣除标准如下:行程开始前违约金(占订单总费用);【出发前15日以上】10%;【11—14日】15%;【8—10日】20%;【1—7日】100%;【行程开始当日】100% ,【往返大交通】家乡-旅游目的往返【机票、火车票】费用按实际产生损失费用计算。
十二、【游客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等内容。如有对接待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配合!
十三、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电话、签字):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