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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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景区自费小交通:黄果树观光车50元/人+保险10元/人,小七孔观光车40元/人+保险10元/人,西江苗寨观光车20元/人+保险10元/人,青岩观光车20元/人+保险5元/人,合计165元/人,费用需自理。 不含景区内自费项目:不含黄果树大瀑布扶梯单程30元/人、双程50元/人;天星桥下半段索道单程10元/人,小七孔鸳鸯湖游船30元/人,大七孔游船40元/人,属景区内自愿选择消费项目,可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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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 |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团队经济舱机票含税费(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得更改、不得签转、不得退票),当地旅游巴士。
2.住宿:酒店标准双人间。
3.用餐:行程中团队标准用餐(不含酒水费);酒店自助早餐,中式团队午晚餐或当地餐,中餐餐标六菜一汤,**元/位。 (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4.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
5.导服: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6.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参考酒店
清晨时光、浣溪、昊丽、麗坤、兰欧、如家、筑悦轻居、维纳斯皇家酒店、腾亚、蔚蓝、TOWO 上品
(数博大道店)、云上漫居、希岸清雅、地中海、聚融和、醉美贵州、飞雨林达酒店、格美酒店、金
第 1 晚 熙、极度、云上四季、华茂、凯希尼、四季黔景、机场宾馆、满兮、宜尚、柏曼、旅途时光双龙店、
沁住、戴斯温德姆、瑞晟、北站艺术酒店、你好酒店、又见·城市度假酒店、瑞珈喜、久星、锦逸、雅
斯特、铂纳斯酒店、格美、星岛
麟澜、四季五洲、艾丽金座、伯纳德、云来、云尚、云景、梧桐温泉、妙栖、荣宸时光、坤烨、斐迪
第 2 晚 斯温泉、阳光花语、格兰豪泰、鑫悦温泉、泰俪莱、阳光花语、美澜、博弈鑫、梧桐温泉、尚云、沅
葆莱
荔波:乐华、乐成、亚洲连锁、三力、水月湾酒店、九州、澳门、甜玉米酒店、荔苑大酒店、IU 酒店、
第 3 晚 悦华、荔美达、城市花园
独山:富日花园、品居万国、维也纳、碧桂华庭、锦城
天合阅山、悦来精品、静雅和风、蝴蝶谷、苗疆、黔庄、水岸、听涛轩、田园、原生态、驿家阳光、
沐心居、蚩尤部落、依山水畔、夜郎山舍、春林、望西江、小时光、醉忆江南、水墨西江、水云间、
陶然、九溪云岸、乐汀、兰花香居、苗皇文化、旧日时光、木楼人家、桃花里、茶么么·墅、悦堂、蓝
第 4 晚 靛阁、听雨阁、行李箱、沐星阁、蝶恋花、客云来、宜宾、荷花池、舒心阁、悦心居、爱尚、宿西江、
荷花池、宿西江、望山居、西子嘎歌、丽隐、三苗居、水云间、山水阁、弄花小苑、千户庭院、云亭
依山、东篱南山、西江悦居、西江观景台酒店、万家如栖、望山居、遇见西江假日、森居瓦栖、蚩尤
部落、三木文化、迹墨文化、妈煮民宿、千与千寻
费用不包含
1.单间差。单间差是指旅游者要求独宿一间客房,或因无其他旅游者与之拼住所产生的费用。酒店可能为此类旅游者提供单床或双床房间。
2.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4.依据当地风俗向服务人员支付的小费等(由您酌情自行支付)。
5.不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旅游保险。(温馨提示:中国国旅推荐您至少购买一项旅游保险,购买保险可以为您的旅途提供额外风险保障。)
6.上述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不含景区自费小交通:黄果树观光车50元/人+保险10元/人,小七孔观光车40元/人+保险10元/人,西江苗寨观光车20元/人+保险10元/人,青岩观光车20元/人+保险5元/人,合计165元/人,费用需自理。
不含景区内自费项目:不含黄果树大瀑布扶梯单程30元/人、双程50元/人;天星桥下半段索道单程10元/人,小七孔鸳鸯湖游船30元/人,大七孔游船40元/人,属景区内自愿选择消费项目,可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消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一、费用及差价说明
1.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税价格,我社保留调整销售价格及向客人收取差价的权利。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本产品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游客,中国大陆以外有意参团的游客,在认可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产品要求补齐差价,此差价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差价。
2.儿童价格标准:
(1)儿童价格通常适用于2-12岁,包含行程内儿童机票(包机产品儿童机票同成人)、当地正餐费、旅游车费、导游服务费、当地门票(船票、索道、景区内用车)等;价格不含当地住宿费(不占床的儿童不含酒店内早餐)。
(2)各国对儿童价格的年龄认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公司保留对儿童价格年龄认定进行调整的权力。
(3)占床儿童与成人同价。
3.客人参团后退团产生取消费:以合同或定金协议条款为准。
二、服务标准说明
1.行程说明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社保留对行程顺序及参观景点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行程中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首道门票。
(3)如遇景点临时关门,或景点由于临时活动安排在特定时间段中无法安排正常游览,在不影响其他行程中游览项目的前提下,我公司将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或换为同等价值门票的景点入内参观,或者退还游客该景点门票费用。
(4)自由活动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5)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6)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游客须按违约标准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2.酒店说明
(1)境外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酒店星级评判标准,不是所有酒店都纳入到该国的评判体系中。有些酒店由于具备当地特色,通常不参加该国政府的星级评定,因而没有星级的挂牌。但是这类酒店都具备等同于行程中指定同星级的设施标准和接待能力。
(2)团队报价按双人标准间,即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报名客人,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如境外出现同住客人因无法相互适应生活习惯等原因引起的要求换住及单住要求,我公司将视可行性安排,但增加的费用需由客人承担。
(4)如因团队遇展会或大型活动等原因导致酒店房间紧张,可能临时调整住宿城市。
3.交通说明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4.用餐说明
(1)团队中式餐标为十人一桌,六(五)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2)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具体以行程公布为准。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温馨提示
1. 出行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2. 我社保留在景点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行程顺序的权利
3. 因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性、军事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交通延误或滞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造成行程时间延误或增加费用,游客自付,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只负责退门票的协议价。
4. 行程中注明“自由活动”期间客人需注意财产人身安全,自由活动期间安全责任客人自负;
5. 此团为综合包价产品,所有证件均不退费;
6. 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疾病等原因不能随团前行,需书面申请并经领队、导游签字同意,如未经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团,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承担责任。旅游行程中外出游玩请结伴同行。
7.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和民族习俗,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他人,以礼待人。
8. 未成年人参加旅游活动,须事先征得旅行社同意,并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出游。监护人负责未成年人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9、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各地宾馆设施均有差异,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
10、客人在旅游过程中认真填写当地旅游意见单,回团后如有投诉本社以客人所签意见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