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行程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门票】景区首道大门票:熊猫乐园、都江堰、川西竹海、海昌极地公园,景区门票为旅行社网络实名制定票,持学生证、军官证、离休干部证、残疾证、60岁以上老人提供门票优惠政策,请携带相关证件并配合使用,避免不必要损失。观光车及特色项目无特殊人群优惠,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行购买。
【住宿】全程入住携程4钻酒店,2人以下单床位的,必须补房差。3人以上可补房差亦可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等同正常床位。
【餐饮】4早3正,所列“酒店赠送”均为酒店提供赠送用餐,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行程质量范围。
【小孩】只含中餐半餐、旅游车车位,产生其它费用敬请自理,不含酒店早晚餐。
费用不包含
1、自由活动期间消费及个人消费,如:酒水、药品,酒店房间增值服务消费等。
2、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敬请游客自行购买。
3、景区交通设施:熊猫乐园电瓶车及耳麦30;都江堰电瓶车及耳麦35、扶梯40;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请提前咨询团期和余位
退改规则
团队票一经出票产生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8、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0、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1、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12、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